依据中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当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告人员被指控涉及对他人造成轻伤害的行为时,其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必须经过多重因素的综合考量,其中不仅涵盖了罪行的严重程度,还包括嫌疑人是否存在潜在的逃避司法程序的可能性,是否可能对证人的出庭作证产生阻碍作用,以及是否展现出真诚的悔过之意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或者检察院将会全面权衡上述各种因素,以最终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致人轻伤二级判几年
轻伤二级通常会被裁定为判处被告人三年以下期限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当被告人的行为导致受害者实际达到了轻伤级别时,其就可能涉及到故意伤害罪的范畴。在故意伤害罪的审判过程中,根据伤害的具体状况,分为了轻伤、重伤及至死亡这三种形式,而每种伤害类型都有着各自相应的刑法规定和处罚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此类涉及轻微人身伤害的犯罪行为,其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是否能够获得取保候审的资格,应当从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和衡量,包括但不限于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犯罪嫌疑人或被告逃避司法程序的可能性、对证人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以及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的悔过表现等等。在这个过程中,法院或者检察院将会对上述因素进行全面而深入的权衡与考虑,最终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