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保险哪种的不赔的
以下为常见的无法获得保险理赔的情形:1.肇事者系处于醉酒状态下驾车;2.驾驶员未经合法许可或将车辆借予未经许可的人士进行驾驶操作;3.驾驶员蓄意制造交通事故以从中牟利。然而,无论是酒后驾驶还是醉酒驾驶,保险公司均须在法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人身伤害赔偿责任。唯有在受害方故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特殊情况下,保险公司方可免除其赔偿责任。若驾驶员因醉酒而引发交通事故,甚至在事故发生后存在逃逸行为;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仅对财产损失部分不予承担赔偿责任,但对于受害人所遭受的人身伤害,保险公司仍然需要在法定的强制性责任保险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保险公司对驾驶人醉酒后驾车致受害人财产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对受害人人身伤亡的损失不能免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首先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汽车保险主要有哪些
首先,我们应该全面地理解汽车险的种类和组成部分。其中较为重要的包括交强险,它是我国首要的、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并强制实行的保险制度;
另一方面,车辆损失险,意味着当您自身车辆产生任何损失时,都将由保险公司负责支付相应损失费用;接下来是第三者责任保险,其主要目的在于汽车险能够为个人车主提供保障,而第三方自然就被定义为需要赔偿的对象;
最后,车上人员险是针对车内人员的安全保障,属于四个主险中的一个,旨在保护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这四项险别已经基本覆盖了大众消费者对于汽车险的基本需求。至于针对更多个性化需求的其他琳琅满目的汽车保险品种,便需要根据各自不同的实际情况进行选择和购买。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在强制性责任保险制度的背景之下,即使驾驶员在驾驶过程中处于酒精中毒或者存在严重的违规行为(例如无证驾车、蓄意制造交通事故等等),保险公司仍然必须对受害者所遭受的人身损害进行相应的赔偿。然而,对于车辆及其他财产方面的损失,却并不属于本次赔付的范畴。如果驾驶员在严重醉酒的情况下潜逃并导致事故发生,那么保险公司依然需要履行其对人身伤害的赔偿义务,但是对于财产损失部分,则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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