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醉驾警察可以取保候审吗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针对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酒后驾车行为设立了“危险驾驶罪”以示惩罚。若涉案人员或被告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下,例如不是累犯、对社会危害较小,并且不对案件的审理过程造成负面影响,那么公安机关便有可能批准其进行取保候审。这种取保候审实际上属于一项刑事强制执行,主要目的在于保证被告在审判期间能够遵循法律法规,同时确保他们不会逃避法院的调查和审判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二、醉驾警察带走血液样本,一定会检测吗
司机在醉驾行为发生之后,毫无疑问地将会受到交警部门的严密监视和执法行动。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以下四种情况下,驾驶员都需要接受强制性的血液样本采集检测:
第一种情况是驾驶员在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时,其测试结果达到了醉酒驾车的法定标准;
第二种情况是指对于呼气酒精测试的结果持有疑虑或者争议的驾驶员;
第三种情况则是指驾驶员拒绝配合或拒绝接受任何形式的呼气酒精测试;
最后一种情况则是指涉及到饮酒或醉酒驾驶,并且已经引发了交通事故的驾驶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中,对于那些涉及到严重危及大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饮酒后驾车行为,立法者特意设立了一个全新的犯罪形式——“危险驾驶罪”,以此彰显对此类恶劣行径的严厉打击。然而,如果涉案人员或者被告人在符合法律所设定的特定条件之下,比如并非累犯、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相对较轻,且并未对案件的审理过程产生任何不良影响的话,那么公安机关就有可能会批准他们申请取保候审。这种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被告人在审判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也防止他们试图逃避法院的调查以及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