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强奸罪应该到公安哪个部门受理
若被害人遭受了强奸罪行侵害,他们应该在案发地点的刑侦机构而非基层派出所以报案作为起始。这是因为强奸行为属于严重的刑事案件范畴,应当由案发当地的刑侦机构拥有专属管辖权并负责受理此类案件。当刑侦机构接收报警信息后,他们会根据自身的管辖权限,迅速对相关材料进行严格的审查,如果认定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便会启动立案程序。任何单位或个人,只要发现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的存在,均享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进行报案或举报的权利与义务。同样,被害人对于侵犯其人身、财产权益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亦有权向上述司法机关进行报案或控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对于所有的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予以接受。若发现该案件并不属于自身管辖范围内,则应当将案件移交给相应的主管机关进行处理,同时还需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但若发现该案件虽不属自身管辖却又必须立即采取紧急措施的情况下,应当先行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再将案件移交给主管机关进行后续处理。
最后,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主动投案自首的,适用于上述第三款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
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都应当接受。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并且通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移送主管机关。
犯罪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自首的,适用第三款规定。
二、告强奸罪需要准备哪些证据
若控告他人涉嫌构成强奸之罪行,所需提交的证据应包含有录音录像、检体残存部分、毛发残余物质等。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所有能够有效证明案情真相的原始资料,皆可视为证据。
其中,证据覆盖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受害人陈述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口供与辩护词等多种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针对强奸罪行的案件,应当交由案发地区域内的公安刑事调查部门进行立案处理,因为这属于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在受害者正式提出报案之后,公安刑事调查部门会对相关的证据和资料进行细致的审查工作,一旦认定涉案事件确实存在犯罪事实,便可以依法进行立案侦查。任何具备相关法律知识或者公民身份的组织或是个人,如果发现有任何涉嫌犯罪的活动,都有权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或者举报;而受害者本身亦同样具有报案或者控告的权利。司法机关必须认真对待所有来自于受害者、举报者以及其他相关人员的报案、控告以及举报信息,对于不属于其管辖范围之内的案件,应当及时移交给相应的司法机关,并且要通知到相关的当事人;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以先采取必要的措施,然后再进行案件的移交工作。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