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了癌症保险公司不赔能否主张利息
在保险法律关系中,保险公司被视为保险合同的重要一环,它有义务依照合约条款严格履行及时赔付的责任。若保险公司因疏忽或其他原因未能适时处理投保人的理赔申请,进而导致投保人蒙受经济上的损失,此时,投保人有权请求获得相应的利息补偿。
然而,关于这笔利息赔偿额的确切数字,则需依据实际遭受的经济损失以及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具体条款进行精确的计算和核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二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人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核定、支付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的,应当支付保险金,自逾期期间履行之日起,按照应支付的保险金数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二、得了癌症会坐牢吗
在正常情况下,患有癌症的犯人仍然需要在监狱中服刑。
然而,若满足特定的条件,他们亦可申请进行保外就医。通常而言,申请保外就医所需具备的前提条件包括患有严重疾病且如得不到外部医疗救助将可能危及生命安全。在此种情况下,方可允许其进行保外就医治疗。待病情得以控制或治愈后,仍需返回监狱继续服刑。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若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则可暂时予以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2)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3)生活无法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之中,保险公估机构必须高度重视并严格遵循其理赔职责。倘若因为粗心大意未能及时地处理保险理赔事务,从而导致了投保人遭受经济损害,那么投保人有权提出利息补偿的要求。关于利息的赔偿数额,需要依据实际损失情况以及相关的保险合同条款进行精确的计算与核实。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