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章制度所规范的内容,在被保人表示认可并且授权的情况下,被保人本人是可以单独承担起保险理赔申请过程中所需要承担的责任的;
然而,当遇到一些较为复杂、难以理解和处理的险情,以及对理赔结果存在较大争议的情形时,被保人也有权利选择委托律师作为自己的代理,以便于更好地解决这些问题。
然而,对于一般的保险理赔事宜而言,通常并无必要寻求律师的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二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可以自行向保险人提出保险理赔申请,也可以委托保险代理人或保险公估人代理。
二、保险理赔先走强险吗
当遭遇车祸并触发损害时,您有责任首先使用交强险来保障权益。在道路交通意外发生之后,法律规定必须优先以交强险作为赔偿依据,若交强险无法满足赔偿请求,那么商业险才会根据交警的裁定,按照实际事故责任比例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
交强险,是指保险公司针对被保险机动车辆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而给受害者带来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按照责任额度进行强制性赔付的责任保险。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被保险人经确认并获得授权后,有权自身承担保险理赔的相关责任。然而,对于涉及较为复杂或者争议较多的保险事故情境,被保险人享有自主选择律师进行委托代理的权利,以借助于专业化服务来更有效地解决此类事务。然而,在日常多数的保险理赔情形中,通常并不需要律师介入协助,被保险人则可以独立完成相应流程及事项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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