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网络犯罪的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能否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主要取决于其个人情况是否符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条件。
根据该法律的第六十七条明确规定,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指控的罪行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的附加刑处罚,亦或是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的重刑,倘若对他实施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并且他并非累犯的话,那么就可以考虑给予取保候审的待遇。因此,只要能够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即便是涉及到网络犯罪的案件,也是有可能成功申请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网络犯罪记录没有抓到人多久可以消除
网络在逃人员信息并非能够轻易地进行消弭,而是必须经过公安部的批准方可执行,一旦自首之后,相关基层执法单位将会逐层向上报告,以便彻底取消其在网络上的通缉令。
值得注意的是,网络在逃并无时间限制,我们诚恳地劝说您尽早向当地公安机关自首,详细陈述情况,以便争取给予适当程度的宽大处理。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动投案者可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其惩罚。如果所犯之罪较为轻微的话,甚至有可能获得赦免处罚。
同时,对于已经被依法实施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正在服刑的罪犯,如能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与自身有关的新罪行,亦应视为自首行为。
《公安机关办理犯罪记录查询工作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犯罪记录,是指我国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的客观记载。除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确认有罪外,其他情况均应当视为无罪。
有关人员涉嫌犯罪,但人民法院尚未作出生效判决、裁定,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办案单位撤销案件、撤回起诉、对其终止侦查的,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
在处理网络犯罪的过程中,对涉嫌人员是否能够适用取保候审的措施,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所明确的各项条件来进行审查。如果所涉罪行轻微,对于社会危害程度较低,且并非累犯的犯罪嫌疑人,可以考虑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因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网络犯罪案件中,同样存在着申请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最终的决定权仍归属于司法机关,他们将依据案件的详细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个体状况进行全面评估与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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