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第一次放弃中标,第二次还能参加吗
当中标者弃权于已中标的项目时,招标方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向次高顺位中标者发送中标通知,或是另行启动招标程序以妥善处理该标的项目。然而,究竟是选定次高顺位中标者继任,抑或重头再来进行新一轮招标,这都需由招标方根据实际情势精心加以权衡抉择。由于情境各异,选择自然也会有所差异,最终呈现的结果也必将因应不同的选择而异。而对于擅自弃标的中标者,招标方可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第五十九条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第一次酒驾有案底吗
在判断首次酒驾是否会产生案底时,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致分析。
首先,若您只是因涉嫌酒驾而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那么这将不会被视为您的个人档案中的记录,也就是所谓的“案底”。实际上,这可以理解为仅仅是一种治安拘留,将会在您的个人档案中留下行政拘留的相关记录。然而,这种情况下对您未来的生活和工作影响相对较小。
然而,如若您因为醉驾而被判处拘役,那么这就属于刑事处罚范畴,此时意味着您将拥有犯罪记录,从而表现出您确实有过案底的状况。饮酒驾车所面临的处罚措施如下:
1、如若您在饮酒之后驾驶机动车辆,将会面临最高六个月的机动车驾驶证暂扣以及最少1000元至最多2000元的罚款处罚。
2、若是您在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不仅会面临十五天的拘留处罚,还需承担最高5000元的罚款支出,同时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且在五年之内都无法再获取新的机动车驾驶证。
3、
最后,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而遭受处罚的人,如果此后再度饮酒并驾驶机动车辆,将会面临至少十天的拘留处罚,并且需支付最低1000元至最多2000元的罚款,同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若中标候选人因故未能履行其中标义务,则招标人有权力根据具体情况斟酌决定,选择告知排名位于其后的中标候选人并由其承接该项目,抑或是进行全新的招标活动以应对这一问题。然而,当面临这样的抉择时,招标方必须慎重考量各种因素,包括实际情况以及每一种可能性所带来的影响和改变。针对那些因不正当理由而放弃中标资格的候选人,招标方依法享有追究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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