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查地址必须要立案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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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通常,公安仅在接报案并符合立案条件时,才会调查嫌疑人住所。关键情况下,他们才会行动。家庭住址私密,严禁未经许可或法律程序查询。身份证号不含住址信息。特殊情况如犯罪行为,公民应通过警方合法途径查询他人地址。
公安查地址必须要立案吗

一、公安查地址必须要立案

在大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通常仅在接到报案后、达到立案标准时,才会对相关人员的居住地进行调查。然而,当此调查结果对于案件处理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时,公安机关才可能采取行动。请注意,公民的家庭住址属于个人隐私范畴,未经授权或法律程序,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查询他人的家庭住址信息。此外,即使通过身份证号码也无法直接获取当事人的家庭住址资料,这是因为身份证号码并未包含此类详细信息。若有公民因特殊原因(例如涉及他人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查询他人的家庭住址,可向当地公安机关寻求协助和支持。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公安查封房产的期限是多久

查封措施的执行期限均不得超过三年;对查封动产的期限规定则是不得超越两年;对于查封不动产的期限要求则为不可超过三年。当查封期限届满而未能及时办理续封手续时,被查封的财产将会自动解封。在这种情况下,公安部门应遵循相关程序及时通知各关联当事人并向其传达续封决定的具体内容和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四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实践中,公安机关往往只在接到相关的报警案件且符合立案标准之后,方会着手对涉案人员的住处展开调查工作。而在严峻局势面前,他们才会采取果断行动。需要强调的是,个人住宅地址属于高度敏感隐私范畴,未经授权或者不遵循法定程序的查询行为均被严厉禁止。个人身份号码并不包含居住地址等详细信息。在涉及到犯罪行为等重大特殊情况下,公民应当通过合法、合规的渠道向警方申请查询他人的具体地址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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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地址改了,商标地址也必须要变更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地址改了,商标地址也必须要变更吗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因为有的商标持有人持有的商标因为各种原因导致地址出现变化,也就是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经营地址不符的现象,导致商标地址变更不及时而被撤销商标拥有资格。所以说商标变更地址是非常重要的。
《商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注册商标需要变更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提出变更申请。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商标局核准后,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现在有许多商标所有人知道:商标有效期是十年。认为商标注册证在手,商标就是我的。如果商标所有人名称有了变化他们还知道应做相应的变更。地址发生了变化觉得无所谓,变不变没啥。  
注册地址与实际使用地址不一致到底有没有危险呢 最近我代理了一件已“不存在”商标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其根源就是商标所有人没有及时办理商标地址的变更商标被撤销了。  
 《商标法》在第六章“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使用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商标局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注册商标:……(四)连续三年停止使用的。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有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行为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并说明有关情况。商标局应当通知商标注册人,限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商标在撤销申请提出前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期满不提供使用的证据材料或者证据材料无效并没有正当理由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上述案例足以说明:商标地址也是很重要的。商标所有人商标地址有了变化一定要及时办理相应的变更。避免商标局下发的文件或通知收不到,贻误其它事情。笔者还注意到,有些大企业为了获得国家某些经济政策,故意将企业营业执照办到有特殊待遇的地区,其实他们的实体并不在那里。其实这样做也蕴含着被“撤销三年不使用商标”不知晓的危险。希望能帮助到你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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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家里面有一些矛盾所以想去找警察帮忙可是去了几次都不理我们,有谁知道在公安局里面立案有哪些流程必须走?
[律师回复] 立案是指公安、司法机关及其它行政执法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自首以及自诉人起诉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辖范围进行审查后,认为有犯罪事实发生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时,决定将其作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或者审判的一种诉讼活动。
  立案的流程规定:
  立案材料的接受
  对立案材料的接受,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人员或材料的接待和收留的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84条的规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都应当接受。然后按照管辖的规定移送主管机关处理。对口头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应当仔细地询问和讯问,并将内容写成笔录,经宣读或者交本人阅读后,若有意见,应当允许更正,若认为无误后,让其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
  接受控告、举报的工作人员,应当向控告人、举报人说明诬告应负的法律责任
  立案流程,要求他们实事求是,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但是,诬告不同于错告。因为诬告是行为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无中生有地控告他人犯罪的行为;错告,则是行为人由于认识上的错误而致使所告之事与事实有出入。两者的性质截然不同,前者属于故意行为,对此应当根据法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后者应当向他讲明情况,让其接受教训,而不应追究法律责任。
  公检法机关应当保障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及其近亲属免遭打击报复,确保其安全。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如果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行为的,在刑事诉讼中,应当为他们保守秘密。
  但是,在审判阶段则不受此规定的限制,刑事诉讼法第47条规定,证人应当出庭作证。否则,其报案、控告、举报的材料都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因此,遇有此种情况,应当向他们说明理由,要求其出庭作证或者同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报案、控告、举报的内容。?
  司法实践中,对匿名举报应当进行具体分析:一方面,因为控告人人害怕打击报复而匿名举报,其内容很可能是真实的,且有证据意义;另一方面,又可能是出于诬告陷害之目的,或为了转移司法人员的视线而搞假材料进行匿名举报,因此,对匿名举报的材料在查证以前,只能作为立案材料来源线索,而不能作为立案的根据。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
  对立案材料的审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调查的活动。其任务是正确认定有无犯罪事实的发生,应否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为正确作出立案或者不立案的决定打下基础。
  为了做好对立案材料的审查工作,一般采取下列步骤和方法:
  
(一)事实审查。审查事实,首先要审查有无事件发生,然后审查已经发生的事件是否属于犯罪案件。如果属于犯罪案件,还要审查对行为人是否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二)证据或证据线索审查。通常的做法有:向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或自首人进行询问或讯问;向有关的单位或组织调阅与犯罪事实及犯罪嫌疑人有关的证据材料;必要时委托有关单位或组织对某些问题代为调查;对特殊案件在紧急情况下可以采取必要的专门调查措施;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认真进行审查,认为证据不充分的,告知自诉人提出补充证据,在立案前法院一般不再进行调查。
  在立案阶段所进行的调查,其目的在于了解与犯罪有关的事实情况,应当限定在查明是否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和应否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内进行,能扩大范围。
  对立案材料的处理
  公安司法机关对立案材料进行审查和必要的调查后,应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对于需要立案的案件,先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包括:填报单位、案别、编号、发案时间和地点、伤亡情况及财物折款、案情概述、承办人员姓名及填表时间等。然后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最后,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属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还要报请上级人民检察院备案。上级人民检察院认为不应当立案的,以书面形式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人民法院受理的自诉案件,经审查认为具备立案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或口头告诉第2日起15日以内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
  
(二)对于决定不立案的,由工作人员制作《不立案通知书》,有关负责人同意后,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并告知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主管机关应当认真复议,并将复议结果通知报案,控告,举报的单位或者个人。? 自诉案件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15日以内作出不立案决定,书面通知自诉人并说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对于那些虽然不具备立案条件,但是,需要其他部门给予一定处分的,应当将报案、控告或举报材料移送主管部门处理,并通知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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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要求立案公安必须立案吗
市民的举报若仅涉及民事纠纷,公安机关或难启动立案程序。但举报若涉及明确的犯罪行为,需承担刑事责任,且属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则公安机关必须依法立即立案。此举旨在保护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秩序,确保违法犯罪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市民在发现犯罪行为时,应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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