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改装处罚条例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包同贺律师
包同贺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高级合伙人江苏...事务所
专家导读 机动车改装需遵守相关法规,否则将被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扣留车辆。改装必须恢复原状并通过检查后方可上路。私自拼装或擅自更改车辆结构、构造或特性均属违法行为。请广大车主遵守法规,确保交通安全。
机动车改装处罚条例

一、机动车改装处罚条例

如若您因为涉嫌违法改装而被道路交通安全主管部门责令暂时扣留机动车辆,那么请您理解,这是为了确保交通秩序的安全和稳定,同时也是为了保障贵公司或您本人的合法权益。

在这段暂时被扣留的时间内,我们请您务必尽快将违规改装部分进行拆除,以恢复该车原本的面貌,待经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核实,确认其合格符合要求之后方可再次上路行驶。在此,我们郑重提醒您,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任何单位或者个体都不得私自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更改其已经注册登记的结构、构造或特性。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二、机动车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

交通事故中,若被判定为负有全责方,则需承担起所有民事赔偿的法律义务。在此情况下,倘若车辆具备有效的交强险和具备赔付能力的商业三者险,则应首先由所投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其所核定的承保范围之内进行赔款支付,如仍存在剩余赔偿金额,则应由肇事方继续负责负担。具体如下:

(1)直接财产损失:此类损失详细列举了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损毁汽车、承载的货物和物品及其相关设施的损失,此外还涵盖了因受伤或死亡而无法进行原用途使用的牲畜;对于以上述情形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应当让侵权责任人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

(2)间接财产损失:此种损失主要包含有车辆停运的成本开支以及车辆价值贬损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任何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都不得进行未经报备和审核批准的非法改装。若违反此规定,道路交通安全监管部门有权依法对该车辆进行暂扣处理。被暂扣的车辆必须经过彻底的复原工作,并经由相关部门严格审查合格之后,方能重新投入使用。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汽车拥有者和驾驶人注意,私自拼装及擅自修改车辆结构、构造或者性能等行为,皆属于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我司在此呼吁大家务必恪守国家法律法规,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尽到应有的责任。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6千字,阅读时间约9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机动车改装处罚条例
一键咨询
  • 173****04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8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05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44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64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83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60****32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4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8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8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70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7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1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5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机动车非法改装如何处罚
目前,我国对于改装机动车的处罚主要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中。明确了非法改装机动车的,没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前两天在路上开车的时候,看到了个改装车,然后我就想打听打听非法改装和超限超载治理有啥内容?
[律师回复]
(一)组织开展货车生产改装、销售企业及产品集中清理。对货车生产和改装企业不执行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不严格进行机动车成品质量检验、致使质量不合格机动车出厂销售的,以及未获强制性产品认证出厂、销售、货证不符的,由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暂停或者撤销所许可的《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质检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对擅自生产、销售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型的,生产、销售拼装的机动车或者生产、销售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的,依法严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工业和信息化、质检、工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健全完善车辆生产监管制度。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质检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完善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许可管理制度和机动车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建立机动车型参数共享机制,督促车辆生产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运输罐式车辆出厂检验制度。建立货车整车生产企业厢式车、自卸车等车型委托改装相关制度,规范委托改装业务。完善合格证发放管理制度,对违规生产、销售底盘或买卖合格证的,撤销或暂停产品许可,暂停企业申报新产品或相关产品合格证信息上传。建立货车产品一致性评价与信息反馈机制,加强待售货车检测。建立健全车辆违规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证出厂及货证不符行为,暂停或撤销违规车辆的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工业和信息化、质检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汽车维修市场监管。落实《关于促进汽车维修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要求,依法查处非法经营、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违法拼装改装和承修报废车等违法行为。机动车维修企业从事货车非法改装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交通运输部门牵头负责)
  
(四)加强货车登记和检验。各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等标准规定,严把注册登记关,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车辆,不得予以注册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严格执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21861)等标准,对检验不合格的车辆,不得出具检验合格报告。对于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未经检验即出具检验报告等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应加强对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依法进行处理。(公安、质检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营运车辆准入管理和综合性能检测。各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严格执行《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严把营运车辆技术关,对不符合相关标准规定的车辆,不得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加强在用货车营运资质清理,规范普通货物、大件货物和危险货物营运资质分类许可。禁止大件运输专用车辆从事普通货物运输。建立货车使用环节信息采集、分析与处理机制,为改进车辆设计、提高产品质量及缺陷召回提供信息依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六)加强道路查纠。加强对货车的检查,发现非法改装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依法处罚。能够当场恢复的,当场监督整改到位;不能当场整改的,依法处罚后,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在办理申领检验合格标志业务时重点审核,同时通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货运企业改正并依法处罚,作为运输企业诚信考核的依据。对拼装或者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货车上道路行驶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收缴,强制报废。各地公路超限检测站应配备相应的设备和工具,方便当场整改。(公安、交通运输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快速解决“交通事故”问题
当前69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去年刚买了新房,这段时间准备找施工队开始装修的,所以我想问一下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条例有哪些呢?
[律师回复] 你好,撰写装饰装修工程合同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施工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的特点,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 工程地点:彭州市龙兴北巷108号
1.2 工程装饰装修面积:2582
1.3 工程户型:六套标准间客房
1.4 工程内容及做法: 详见图纸及效果图
1.5 工程承包采取方式: 乙方提供主材,部分附料。乙方包工及提供除以上提到之外的其余附料。
1.6 工程开工日期 : 2011 年 06 月 25 日;竣工日期 2011 年 08 月 30日 (按约定验收标准验收合格的日期为竣工日期),最晚不得晚于 2011 年 09月 10 日。
1.7 合同价款: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金额大写: 贰拾叁万陆仟伍佰叁拾元整。
第二条 甲方工作
2.1 开工三日前要为乙方入场施工创造条件,以不影响施工为原则。
2.2 无偿提供施工期间的水源、电源。
2.3 负责办理房屋物业部门开工手续和应由业主支付的有关费用。
2.4 遵守物业管理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
2.5 负责协调现场施工队与邻里之间的关系。
2.6 不得有下列行为:
(1)禁止随意改动房屋主体和承重结构。
(2)禁止在外墙上开窗、门或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墙体。
(3)禁止在室内铺贴1厘米以上石材、砌筑墙体、增加楼地面荷载。
(4)禁止破坏厨房、厕所地面防水层和拆改热、暖、燃气等管道设施。
2.7参与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的监督,参加工程材料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验收。
2.8施工期间甲方认为乙方施工人员因工艺水平、工作态度、品格等原因,不能胜任本项装饰工作时,有权更换施工人员。
第三条 乙方工作
3.1 施工方须自觉按合同约定进料,对该工地材料质量、施工质量把关;业主提供的材料,施工方应检验后方可使用(施工方不能以业主提供材料质量问题推托施工质量问题)。
3.2 施工方须在下列关键工序完成后提前48小时通知甲方进行验收, 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A、材料进场
B、隐蔽工程
C、水路、电路改造
D、防水工程及蔽水实验
E、细木工衬底工程
F、面板、木线、实木收口
G、底漆、面漆 H、墙、顶面基础处理 I、吊顶工程龙骨面板 J、各部位板块铺贴 K、工程中期验收 L、工程总体竣工验收; 以上分项工程未经监理验收, 施工单位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由此造成工料损失的由施工方负责。
3.3 特殊工种如电工、水暖工须持相关上岗证书并经查验后方可上岗施工。
3.4 施工工艺标准执行<GB50327—2001> 工程验收标准执行<GB50210—2001> 环保标准执行<GB50325—2001> 未达到此标准的施工方承担不达标项目的赔偿。
3.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乙方在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施工和保修期间乙方工程施工人员所发生的所有民事、刑事责任由乙方承担。
3.6 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得在甲方居室内吸烟、饮酒、吐痰,同时不得使用已安装好的如炊具、洁具以及其他设施、设备,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如由于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以及其他任何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全部责任。同时乙方在施工中应加强成品保护,特别是对玻璃制品、陶瓷、已完成最后工序的油漆工程、木地板、木门等应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乙方成品保护不当引起的损坏,应由乙方负责修补,恢复原状。如确实无法恢复必须原价赔偿或从工程款扣除。
3.7 墙面顶面涂料的兑水率要严格控制在说明书允许的范围内,如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擅自增加兑水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铲除原墙面并重新购买同样型号的涂料重刷,有关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工期不予顺延。
3.8 在进行设施、设备安装时,应经过甲方确认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后方可进行。如未经甲方确认,在安装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3.9 在乙方进行电路施工时,应合理布线,经过相同位置的线路应采用同一管材或护套线包裹,施工长度按单条管线计算,不分别计算。电路改造的方案均须经甲方签字认可,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的意愿重新修改,由此引发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3.10 工期为65 天,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每延期一天罚款100元。
第四条 材料供应
4.1 乙方所供主材辅材及数量清单:各种板材、龙骨、水电材料、水泥、胶类、腻子粉等必须与工程报价中材质品牌约定相符,并从正规渠道购进。在材料进场时,乙方必须通知甲方进行核实。乙方必须向甲方出示材料的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交由甲方验证。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乙方提供的材料属假冒伪劣产品或不符合国家、地方、相关部委标准、规定的产品,乙方必须及时更换为合同中约定的产品或其他甲方认可的同等价位的合格产品,并按照合同约定材料市场价的双倍价格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4.2 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到达现场,施工单位经品质、数量验收后签署《装修材料交接单》,一经使用即视为合格,由此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由施工方承担全部责任。如果乙方能在事后证明该质量问题确实是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引起的,且该质量问题不能通过观察、手摸、尺量等工地条件允许的常规手段发现,则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4.3 甲方所提供的材料、设备经乙方验收、确认办理完交接手续后,在施工使用中的保管和质量控制均由乙方负责。
4.4 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擅自挪用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使用过的包装和剩余材料,须甲方核对确认后才能作为垃圾清掉,否则按施工材料浪费从工程款中扣掉相应钱数。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由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
4.5 乙方必须至少提前3天书面向甲方提出下一工序需要购买的材料清单,乙方同时须提供大致精确(正、负差值小于 10%)的所需材料的数量,否则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4.6 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材料以及施工现场半成品、成品进行分区保存并妥善保管,如发生损坏、丢失等问题,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有义务将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及时收集,运送堆放在物业部门指定的场所。
4.7 本合同乙方供货清单中以外的材料和工器具均由乙方提供,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8 乙方提供材料运到楼下交货,由乙方负责搬运至房间中施工, 搬运等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4.9 工程所用洋房牌325R#水泥必须经甲方验收并出具正规购买发票后才可使用。
第五条 工程验收和保修
工程质量验收按照国家标准并以业主的验收结果为最终验收结果。
5.1在施工过程中分下列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联合验收:
(1)材料验收;
(2)隐蔽工程验收;
(3)竣工验收。
5.2 工程竣工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竣工验收通知单后三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办理移交手续,结清尾款,签署保修单,提交水电改造图。
5.3 工程洽商记录:在整个过程中经双方签字确认的变更内容,必要的应附图。
5.4 双方进行竣工验收前,乙方负责保护工程成品和工程现场的全部安全。
5.5 竣工验收在工程质量、室内空气质量及经济方面存在个别的不涉及较大问题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解决竣工验收遗留问题协议”(作为竣工验收单附件)后亦可先行入住。
5.6 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室内装饰装修工程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防渗漏工程保修期限为五年。
5.7 保修期间业主通知施工方需要维修的,施工方必须在48小时内到达现场,如果由于乙方施工或提供的材料质量问题而导致报修,在甲方报修以后48小时内仍未能提出解决方案的,甲方可自行解决,并且甲方支出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在保修期内,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涉及水、电、燃气等危及人身安全或其他财产安全的事故,甲方可以先行处理,并由乙方事后支付甲方所花费的所有合理费用。保修期内如发现有严重变形或修复后影响整体美观的乙方应承担更换责任。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方式
6.1合同签字生效后,甲方按下列表中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 4次 工程款支付比率:
第一次 完成拆除工作 , 材料进场 支付工程价的25%
第二次 做完防水、刷界面剂,验收合格。 隐蔽工程完成、砌墙完成、墙砖贴完、地砖铺10平米,验收合格。 支付工程价的35%
第三次 美巢821腻子光测打磨完毕,地砖铺完,墙面底漆涂刷完毕,验收合格。 支付工程价的15%
第四次 工程全部完工,甲方、物业验收合格。 支付工程价的25%
电改工程完工后,甲方验收合格,对乙方工程量进行审核,以工程实际发生数量为标准一次结算电改工程款。
6.2 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工程结算单进行审核,以工程实际发生数量为标准结算。
6.3 装修押金3000元由甲乙双方共同支付,甲方支付 2000 元,乙方支付1000 元。工程竣工后,甲方通知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将乙方支付物业的其中 300 元押金作为质保金,其余 700 元退还乙方。竣工之日起一年内若无施工质量问题,甲方将质保金退还乙方。
6.4 甲乙双方须按照管理部门的规定,分别交纳应交的押金和各种费用;同时,乙方负责交纳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的相关费用。由于乙方的工作失误而导致的罚款由乙方承担。有关设计方案、备案的审批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如因乙方没有及时办理相关手续而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6.5 工程中非业主意愿增加项目或属施工队失误或有意漏项的不增加工程款,业主需增加项目的价格参照合同单项报价执行。
6.6 本合同报价范围:装修项目以附件为准。面积未经双方核定,仅作为参考, 不增加任何费用, 直至工程结束,以实际工程量结算,多退少不补。
第七条 附则
7.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7.2 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
7.3 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对本合同进行变更或补充,但变更或补充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规定应由乙方承担责任的,仍应以本合同为准。
7.4 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影响了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双方应本着公平原则协商解决。
7.5 本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非法改装机动车会受到什么处罚
目前,我国对于改装机动车的处罚主要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中。明确了非法改装机动车的,没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
[律师回复] 对擅自改装、拼装机动车的维修厂家,责令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没收零部件、作业工具,情节严重的,吊销经营许可证件。同时,交通运输管理所和各交管站还将加大对改装车辆尤其是大型车辆经营户恶意改装行为的查处力度,对继续使用擅自改装或者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经查实后,一律采取强制措施,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处以3000元的罚款。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1、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的
2、更换发动机的
3、更换车身或者车架的
4、因质量有问题,制造厂更换整车的
5、营运机动车改为非营运机动车或者非营运机动车改为营运机动车的
6、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或者迁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区域的。申请机动车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证明、凭证,属于前款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交验机动车属于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同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机动车行驶证。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
一、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
二、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
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是允许的。除此以外的改变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改变已登记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的都属于非法改装。关于机动车非法改装的有关规定
一、《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需要改变使用性质、车身颜色、车身或车架等,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第一项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允许,擅自改装机动车底盘、发动机、悬挂、变速系统、方向系统、车胎轮毂、车灯、车身颜色喷涂和外观结构,以及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公告数据不符的都属于改装行为。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9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改装车飙车扰民怎么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处二千元罚款,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节严重时,将构成危险驾驶罪,处于罚金及拘役的刑罚;如果飙车致使人员重伤、死亡及公私财物重大损失的,还将构成交通肇事罪,将会处于拘役或有期徒刑的刑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非法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目前,我国对于改装机动车的处罚主要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中明确了非法改装机动车的,没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私自改装车辆怎么处罚?
目前,我国对于改装机动车的处罚主要规定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3条中。明确了非法改装机动车的,没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擅自改装的机动车及配件,可以并处非法产品价值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有营业执照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没有营业执照的,予以查封。
10w+浏览
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有哪些的,朋友在一个工厂内上班的,前段时间接了一个单子,需要他们对一个房屋进行装修。
[律师回复] 合同编号:________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商业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的特点,双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的商业装修工程(以下简称工程) 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面积: 平方米
1.4项目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个 工作日。备注:开始日期以收到款项三个工作日起计算。
第二条 工程监理 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发包人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承包人。
第三条 施工图纸 双方商定施工图纸采取下列第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详见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设计图纸) ,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
第四条 发包人义务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当前690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交通事故 > 交通违章 > 机动车改装处罚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