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过强制执行可以再申请第二次吗
是的,当申请人为之提出的强制执行申请被撤回时,法院有权裁决终止执行程序。在这种情况下,若判决已经生效并进入执行阶段长达两年,那么这名申请执行人仍有权利再次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然而,倘若这段时间超过了两年,这名申请执行人便无权再行提起强制执行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关于失业救济金的享有,它本身并不具备过于恶劣的影响预期。这些福利属于广泛概念中的社会安全系统的组成部分之一,同时在领取失业救济金期间,个人无需支付养老保险费用,然而这并不代表在此期间的任何保险缴费都不再被纳入计算范围内,这样的话,未来在退休时所能享受到的福利可能会适度地因此受限。
至于所面临的主要限制方面,仅在于领取失业救济金意味着个体正处在失业阶段,在此期间的养老保险显然已经中止,因而将会对今后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长度产生一定程度上的影响。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当申请强制执行获得批准之后,倘若申请被撤销,那么法院将会决定停止执行此项行动。然而,如果判决已经生效并且执行尚未达到两年的时间限制,申请人仍然有机会再次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但是,如果超过了这个两年的期限,申请人便失去了再次提出强制执行请求的权力。因此,在有效期间内,申请人是拥有重新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的,但必须保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行使这一权利。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