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对象错了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897人
专家导读 若起诉对象认定失误,可依法撤销原诉,并重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需特别留意诉讼时效问题,一般自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若因个人原因(如住院治疗)导致未能及时起诉,诉讼时效将暂停计算。因此,在应对起诉对象认定失误时,务必谨慎处理,确保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采取合适的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起诉对象错了怎么办

一、起诉对象错了怎么办

倘若在此过程中,错误地将起诉对象锁定在了不相干的个体上,法律允许我们撤销原诉并重新进行调查取证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开始计算,为期一年。若由于个人原因(如接受住院治疗)导致未及时提起诉讼,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停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

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方面的条件,提出撤诉的案件实践中也比较多,会直接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起诉对方寻衅滋事流程

犯罪嫌疑人施行了寻衅滋事性质的行为,那么应当由公安机关对其展开调查活动。在经过严谨的调查工作并且掌握全部事实真相之后,所涉及到的案件将会被依法移交给检察机关进行审查。在性质属于公诉案件的情况下,检察机关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代表国家向法院提起诉讼,并将有关该案件的所有案卷资料以及相关证据予以提交给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

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人民法院。

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就主刑附加刑、是否适用缓刑等提出量刑建议,并随案移送认罪认罚具结书等材料。

倘若对于起诉对象的识别发生错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可以依法撤回原先提起的诉讼,同时展开新的调查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务必要高度重视诉讼时效的问题,通常情况下,诉讼时效自事故发生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限为一年。如果由于个人原因(例如需要进行住院治疗等)而无法及时启动诉讼程序,那么诉讼时效将会暂时停止计算。因此,在面对起诉对象识别错误的情况时,必须审慎对待,确保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之内采取适当的措施,以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起诉对象错了怎么办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5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33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5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36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17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30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4****80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03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6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20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7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4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077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起诉对象错误诉讼时效中断?
起诉对象错误诉讼时效中断的,因为我国《民事诉讼法》中明确的说明了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情形中就包括这样一种方式,因此完全是可以重新计算的,但是也需要看到的是起诉对象发生错误应当立即的改正错误。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谈对象被骗了钱怎么办?
谈对象被骗了钱的,应当立即报警,并提交有关证据由法院来进行调查取证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对于达到了立案标准的,是需要追究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的,具体情况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你好!我有个同学在一家企业单位应聘签订合同上班期间发生工资拖欠员工现象,员工想申请劳动仲裁,请问劳动仲裁申请对象错误怎么处理?
[律师回复] 劳动仲裁申请人朴某,与A公司签订自2007年6月1日至2008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由A单位派遣朴某至B公司,担任技术培训师一职,月薪8000元。由于A公司在劳动合同终止前三十日内未提出不再续签劳动合同,申请人认为双方劳动合同按原劳动合同期限一年自动续签,因公司B无法继续经营,申请人实际工作至2008年7月11日,工资结算至2008年7月11日。现要求公司B:
1、因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一个月工资8000元;
2、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24000元。
3、因未及时支付2008年1月至同年5月的工资支付赔偿金17500元。上述申诉请求,要求A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庭审中,仲裁认为申请人要求B公司支付因未及时支付2008年1月至同年5月的工资支付50%的赔偿金的请求应向劳动行政部门主张,不属仲裁处理范围,仲裁不予处理。
其次,申请人与A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A公司将其派遣至B公司工作,申请人要求B公司因未提前三十日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一个月工资及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缺乏法律依据,仲裁难以支持。申请人要求A公司承担第一至第三项申诉请求的连带责任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仲裁不予支持。
律师评析
本案中,A公司作为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动合同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由此可见,该案属于典型的告错主体的情形。所以,朴某应该向派遣单位A公司主张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代通金或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双倍赔偿金,法律上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但并没有规定二者承担连带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应依法履行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或者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为共同当事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绑架罪对象错误怎么处理
绑架罪对象错误情节较轻的将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要知道绑架他人获得的不当利益,或者是造成他人精神上面的折磨,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将给予严厉的处罚。我国一直以来都是文明大国,遵守法律制度一直以来都是每个人民都需要做到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分居期间可以找对象吗,法院判离婚时会不会认为是过错离婚啊?
[律师回复]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夫妻分居期间是否可以找对象的话题,虽然是分居,但是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是属于合法的夫妻,如果和他人恋爱仍算是出轨。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以及结合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制度,夫妻关系中只允许拥有一个配偶,分居后有外遇算出轨,因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我国的婚姻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已经分居,但是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系。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所以,分居后有外遇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出于劣势,也就是说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3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分居期间可以找对象吗,法院判离婚时会不会认为是过错离婚啊?
[律师回复] 今天我们来讨论一下夫妻分居期间是否可以找对象的话题,虽然是分居,但是仍属于婚姻存续期间,是属于合法的夫妻,如果和他人恋爱仍算是出轨。
根据《婚姻法》第四条:“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的规定,以及结合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制度,夫妻关系中只允许拥有一个配偶,分居后有外遇算出轨,因为违背了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
我国的婚姻实行的是登记制度,也就是说即便夫妻已经分居,但是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系。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时,一般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男女平等原则。
2、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对夫妻双方有约定,且约定合法的,按约定处理。约定规避法律或者无效的,按共同财产处理;
5、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等原则处理。
所以,分居后有外遇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一方在财产分割时出于劣势,也就是说会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绑架罪对象错误怎么处理
绑架对象错误还是按绑架罪处理。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所以,绑架对象错了并不影响定罪量刑,还是按绑架罪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从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看全面清查只有在年终进行。为什么是错的
[律师回复] 从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看全面清查只有在年终进行这句话错误。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等。(
2)财产物资,包括在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和应交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等。但全面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参加的人员多,花费的时间长,一般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地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按《会计法》规定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酣缉丰垦莶旧奉驯斧沫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调离工作前需进行离任审计,其中包括全面经济责任审计,为此需要进行全面清查。所以说,年终进行的是全面清查,但是不能说全面清查只有在年终进行。单位撤并或者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离任审计等情况不一定发生在年终,此时也可进行全面清查。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37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从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看全面清查只有在年终进行。为什么是错的
[律师回复] 从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看全面清查只有在年终进行这句话错误。按财产清查的范围不同,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全面清查的对象一般包括:(
1)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等。(
2)财产物资,包括在本单位的所有固定资产、库存商品、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未完工程等;属于本单位但在途中的各种在途物资;委托其他单位加工、保管的材料物资;存放在本单位的代销商品、材料物资等。(
3)债权债务,包括各项应收款项、应付和应交款项以及银行借款等。但全面清查内容多,范围广,参加的人员多,花费的时间长,一般适用以下几种情况:
(1)年终决算前,为确保年终决算会计资料真实、正确,需进行全面清查。
(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前,中外合资、国内联营前以及企业实行股份制改造前,为了明确经济责任,需进行全面清查。
(3)开展全面清产核资、资产评估等活动,为了摸清家底,准确地核定资产,需进行全面清查。(
4)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按《会计法》规定其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酣缉丰垦莶旧奉驯斧沫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在调离工作前需进行离任审计,其中包括全面经济责任审计,为此需要进行全面清查。所以说,年终进行的是全面清查,但是不能说全面清查只有在年终进行。单位撤并或者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前离任审计等情况不一定发生在年终,此时也可进行全面清查。
象州户口迁到象州市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当事人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7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绑架罪对象错误是未遂吗
该行为构成绑架罪,是既遂。绑架罪,是指勒索财物或者其他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绑架他人的行为。所以,绑架对象错了并不影响定罪量刑,还是按绑架罪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怎样区分犯罪对象和犯罪对象
[律师回复]
一、犯罪客体如何分类犯罪客体,是指我国刑法所保护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社会关系就是人们在生产和共同生活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社会关系有物质的社会关系和思想的社会关系之分,它们都有可能受到犯罪行为的侵犯而成为犯罪客体。政,治、经济、思想、道德、文化等方面都存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但是作为犯罪客体的社会关系不是一般的社会关系,如友谊关系、借贷关系等,而是刑法第13条明确规定的那些社会关系,它们一旦为犯罪行为所侵犯,就成为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要件的必要要件。一个行为不侵犯任何客体,就意味着不具有社会危害性,也就不能构成犯罪。犯罪客体的分类在刑法学中,通常把犯罪客体分为三种,即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这三者是按照犯罪所侵犯的社会关系的范围所作的不同层次的概括,是一般与特殊、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犯罪的一般客体,是指一切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我国刑法所保护的整个社会关系。犯罪的同类客体,是指某一类犯罪所共同侵犯的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一部分或者某一方面。犯罪的直接客体,是指某一种犯罪所直接侵犯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即刑法所保护的社会关系的某个具体部分。例如,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利,伤害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健康权利,等等。直接客体是每一个具体犯罪的构成的必要要件,是决定具体犯罪性质的重要因素。一般来说,一种犯罪行为只直接侵犯到一种具体社会关系,如盗窃罪、罪等,这叫单一客体。但也有的犯罪行为直接侵犯到两种以上具体社会关系,如抢劫罪等,称之为复杂客体。在复杂客体中,两种客体在案件中有主次之分,不能等量齐观。
二、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犯罪客体是抽象的,它总是通过一定的载体表现出来,这一载体就是犯罪对象。犯罪对象是指犯罪行为直接作用的物或者人。物是一定社会关系的物质表现;而人则是一定社会关系的主体或者承担者。犯罪分子的行为作用于犯罪对象,就是通过犯罪对象来侵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如果只看到犯罪行为对之起作用的人或物,而看不到它的背后所体现的具体的社会关系,就不能正确地定罪量刑。由此可见,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是两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概念。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四点:

1)犯罪客体决定犯罪性质,犯罪对象则不。犯罪对象本身不是社会关系,而是具体物或者具体人。犯罪对象只有通过其所体现的犯罪客体才能确定某种行为构成什么罪。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要件,犯罪对象则不一定是任何犯罪都不可缺少的,它仅仅是某些犯罪的必要要件。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体受到危害,而犯罪对象却不一定受到损害。

4)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起诉对象错了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