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最新颁布并于2021年元月起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凡债务均应依约履行偿还义务。若在特殊情形下暂无法如期偿还,可在取得债权方和相关法律机构批准或裁定的前提下,由债务人采取分期偿还的方式予以处理。
然而,若债务人具备偿还能力却故意拒绝支付欠款,则应由相关法律机构裁决后执行强制支付。由此可知,毋庸置疑地,作为债务人,其必须承担偿还应付之债的义务。
然而,当前社会中存在着债务无法得到清偿的两大类现象,分别为无力偿还及有能力而故意拖延不愿偿还。而针对此问题,《民法典》仅作出了以上基本性的原则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1、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2、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
3、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债权人命令债务人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务人在15日内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的,人民法院即可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强制执行。
二、债务人主动归还借款诉讼时效中断吗
1、借款人主动归还贷款并非必定会引发诉讼时效的中止,实际上是否会产生影响,主要还是看借款人能否一次性全额付清欠款款项。假设借款人已经成功地一次性结清了所有欠款,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自然无需再进行诉讼时效的计算。即使借款人仅仅偿还了一部分贷款本金,但只要其主动承诺还款,便可被视为诉讼时效延长的法定理由之一。此外,还有一些其他的法定理由如请求与起诉也能够引起诉讼时效的延长或中止。2、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权人需要寻求人民法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时,其适用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不过,在法律另行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应当按照法律的既定条款执行。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时间通常以债权人和债务人同时知晓权利受损及还款义务人存在作为参考点。若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同样应遵循法律的具体条款。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从权利受损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的司法保护。然而,对于一些特殊情况下的案件,人民法院可能会考虑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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