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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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针对精神疾病患者的异常行为或对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政府有权采取强制措施,将其送往医疗机构治疗。即便罪犯在发病期间犯罪,也会以相同方式处理。精神病院的防护措施与监狱相似,但治疗目的并非残酷“关押”,而是限制自由以保障患者安全。医院配备专业医护团队,随时应对紧急情况。
被人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怎么办

一、被人强行关进精神病院怎么办

对于患有精神疾病的人士,一旦出现行为异常或者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情况,政府有权采取强制手段将其安置于医疗机构进行治疗。这种强制性的处理通常涉及直接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的措施;而如果罪犯在发狂期间实施了违法行为,也会被同样的方式送至医疗机构。在此过程中,医院对待病患的方式以及防止他们逃脱或再次犯罪所做的努力与处理罪犯是相同的。

然而,如果这些罪犯并没有在发狂期间犯罪,那么依据法律他们便属于是犯罪分子。尽管精神病院并不是刑事机构,但其对待重度患病者的方式与监狱相类似。病房的门窗均被高硬度、高密度的防盗网严密覆盖,同时配备了严谨的门卫制度以及周全的监控设备确保患者无法逃跑。

此外,医院还设有医术精湛的待命医生和护理人员,以随时应对可能的紧急情况。总的来看,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的状态远不如人们理解中的“关押”那样残酷,其主要目的在于对患者的人身束缚,即限制自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被人强迫送礼金算行贿罪

该行为无疑属于违法范畴,且均已触犯行贿罪。所谓行贿罪,即是指行为人为谋取不正当之利益,而向国家公职人员提供财物资助(包括但不限于在经济活动中,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财物,且数量达到较大标准,或通过各种名义的回扣费用及手续费用的形式进行贿赂)的犯罪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以行贿论处。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是行贿。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对侦破重大案件起关键作用的,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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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否强制进行精神病鉴定?
能,精神病的判断是有严格司法程序的,不是说本人、家人或者邻居说是精神病就是精神病,他们的意见只是用来鉴别是否为精神病的依据之一。精神病的鉴定师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进行,由专门的精神病鉴定专家进行鉴定。做出精神病的鉴定后,然后再经法院法院判决,才可以做出最后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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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疑家人患精神病,可否强行送精神病院?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怀疑家人患精神病,可否强行送精神病院?问题解答如下, 答:除对自己的疾病有一定自知力的精神病人自愿住院治疗外,为了防止“被精神病”问题的发生,个人是无权擅自强行将疑似精神病患者送去接受住院治疗的。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家属强行将疑似精神病人送去住院治疗可以选择两种途径:  一方面,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将其确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然后家人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身份将其送往精神病院住院治疗。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八十七条至一百八十九条的规定,疑似精神病人近亲属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提出认定疑似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申请,由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司法鉴定或者对申请人已提供的鉴定意见进行审查,经审理认定申请有事实根据的,判决宣告该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经过判决宣告该公民为患有精神疾病的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后,该公民的近亲属等监护人可以将其强行送入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刑事诉讼对疑似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四条至二百八十九条的规定,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疑似精神病人,家属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反映。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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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怎么强制关押?
精神病人想要强制关押必须要在鉴定出是属于精神病的条件下才能进行办理;强制关押一般都是会直接关押在医院里面,是没有固定的期限同时也没有人身的自由,如果是属于间接性精神病那么同样也会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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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精神病院强制送到医院能起诉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有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对所谓的疑似病人进行医学和科学鉴定,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九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第三十四条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精神障碍鉴定的实施程序、技术方法和操作规范,依法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记录的文本或者声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遗弃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侵害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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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强制治疗关几年?
患上了精神病需要强制治疗,关几年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分析。需要参考的关几年的因素包括,治疗精神病的单位,还有发出精神病鉴定的主体的意愿,合议庭的组成方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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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将没有精神病史的正常人送进精神病院,家属一直不同意,他们.犯法吗?
[律师回复] 我国有专门的《精神卫生法》,对所谓的疑似病人进行医学和科学鉴定,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精神卫生法》第二十九条精神障碍的诊断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作出。
第三十四条鉴定机构、鉴定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尊重科学,恪守职业道德,按照精神障碍鉴定的实施程序、技术方法和操作规范,依法独立进行鉴定,出具客观、公正的鉴定报告。鉴定人应当对鉴定过程进行实时记录并签名。记录的内容应当真实、客观、准确、完整,记录的文本或者声像载体应当妥善保存。
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给精神障碍患者或者其他公民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将非精神障碍患者故意作为精神障碍患者送入医疗机构治疗的;
(二)精神障碍患者的监护人遗弃患者,或者有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三)歧视、侮辱、虐待精神障碍患者,侵害患者的人格尊严、人身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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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如何进行精神病司法鉴定 司法机关在收到嫌疑人等提出的司法精神病鉴定申请,并经相关程序批准后,会确定有资质的司法精神病鉴定机构进行,在鉴定时间,将收集到的相关材料连同卷宗一并提交鉴定机构。鉴定时,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在场,同时还会通知被害人家属等到场。鉴定机构根据案件事实,通过询问嫌疑人有关问题,进行必要答题等环节,鉴定人员会根据以上鉴定材料,运用专业知识以及经验作出最终鉴定意见。 精神病司法鉴定是否会出现错误 我国对刑事司法精神病鉴定有相应法律规定和标准,但鉴定的过程需要专业人员个人运用专业知识进行,这是个经验积淀的过程。司法精神病鉴定不同于一般鉴定,它是由人针对人进行的,人群存在个体差异,而鉴定过程需要主观判断,这时鉴定人员的经验、知识就显得尤为重要,并且鉴定所依赖的技术、设备等,也同样必不可少。 但我们必须承认鉴定意见有时和真实情况会相左,容易被一些假象掩盖,得出错误的意见。其实任何事物都与现实的科学发展有关系,比如以前人们对精神问题没有认知,随着医学科学或其他学科,乃至技术设备的应用和发展,会进一步揭示一些真相。 精神损伤 精神障碍患者人身损害赔偿案,近年来在法医精神病鉴定实践中逐年增加。大多数精神障碍患者的起病形式是缓慢隐袭起病,起病没有明显的心理和环境因素,但也有一些患者是在遭遇外界强烈的心理后,即在一定的生活事件作用下急性或亚急性起病,如打架纠纷、被处罚、惊吓等,这就有可能导致了民事纠纷。即在患者起病后,或经过相当一段时间后,患者的家人或亲属就患者的精神障碍与其生活事件的关系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1)精神损伤与生活事件:现阶段,对于精神损伤与生活事件的关系及精神损伤程度的鉴定尚缺乏统一的标准和相应的法规,因此在法医精神病鉴定实践中关于精神损伤与生活事件的关系有许多不同的描述,有以因果关系描述为直接因果、间接因果和无因果关系;有以相关关系描述为直接相关、间接相关和无关。在精神障碍与生活事件关系的鉴定中也存在同样不同的描述,而不同的描述可能导致不同的司法审判结果,即产生不同的民事赔偿责任。精神障碍疾病的性质归属是一种原因未明的内因性精神疾病,它不同于应激障碍;有些生活事件的心理性并不强烈,精神障碍的疾病过程中,也缺乏对该生活事件的心理反应色彩,或病愈后回忆当时生活事件也未有强烈的情感体验;虽在强烈的精神因素下起病,但随着疾病的发展,病态的内容与心理因素逐渐失去联系性,精神障碍的症状愈加突出。因此,在现阶段对于生活事件与精神障碍关系的界定上,以诱发因素来描述生活事件与精神障碍的关系较合适。 (2)评定时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要明确查清生活事件即心理前被鉴定人是否完全正常。某些精神障碍患者是缓慢、隐袭起病,开始可能表现为个性改变,学习、工作能力下降,甚至思维上有明确的精神病性症状,不易被当事人觉察。若生活事件前确实完全正常而且该生活事件与该患者的发病有密切的时间联系,可评定为该事件是其精神障碍发病的诱发因素。 其次,若生活事件发生时,被鉴定人已处于精神障碍的病程中,要确定该生活事件是否加重了精神障碍病情,除要查明该生活事件与精神障碍病情加重有无密切的时间联系,还要确定其加重的疾病症状的内容与生活事件有无密切的联系,即有无事件的关联性,方可评定该生活事件是否加速了被鉴定人原有精神障碍的发展。 (3)注意事项:评定中要注意区分生活事件的心理因素的强弱,有些是在受到明显而强烈的心理后出现精神障碍,有些因素并不强烈,为一般性的、人们经常遇到的心理因素;有一些看似心理因素的生活事件其实是患者病态行为的结果,是患者对环境适应不良的结果;有些患者在明确的心理因素作用下起病,但距离患者起病时间较远,其生活事件与起病缺乏明确的时间关联。另外,在鉴定中要注意对心理因素进行具体分析,有些是评定某单一的心理因素与精神障碍的起病的关系;有些是评定同时几个互不相关的心理因素与精神障碍起病的关系;还有些是评定同时几个互为的因果关系与精神障碍起病的关系,对于这些,在鉴定实践中我们要有区别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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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能强制送精神病医院吗
精神病人在暴力行为威胁公众或他人安全,无需承担刑责且仍有危害社会可能时,可强制医疗。公安机关移送或检察院发现符合条件的,应向法院申请。对象限于暴力倾向精神病人,未经法院裁决不得擅自送治。有异议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强制医疗非惩罚,病情控制后应及时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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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精神病人强制治疗后,如何申请精神鉴定
[律师回复] 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是指对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予以强制医疗。
一、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条件:
1.精神病人实施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1)并非所有精神病人都是由强制医疗程序
(2)只有实施了暴力行为,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精神病人才可以适用强制医疗:
A.被申请人实施的暴力行为只有造成了危害公共安全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危害结果,才可以强制医疗
B.暴力行为造成轻伤以上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危害结果才符合强制医疗的条件。
【提示】强制医疗的“暴力行为”达到承担:
①刑法规定的条件时造成“危害结果”
②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时“危害公共安全或者严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
2.经法定程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对精神病鉴定等法医类鉴定应当委托列入省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编制的名册中的鉴定机构及二名或二名以上无利害关系的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并作出鉴定意见。
3.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
A.根据精神病人的病情及精神状况进行医学判定
B.依据精神病人在实施暴力行为后具体情况进行考量。
二、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程序的启动主体:公检法机关(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由法院决定)。
1.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检察院。
2.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检察院应当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3.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4.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
三、法院审理强制医疗申请程序:
1.审判组织: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2.诉讼参与人:
A.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B.被申请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3.法院经审理作出决定:
(1)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对于被申请人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A.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强制医疗
B.决定作出时间为1个月以内。
(2)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
A.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无刑事责任能力,不具有继续危害社会可能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治疗同时责令被申请人的监护人近亲属严加看管治疗
B.被申请人实施暴力行为时应负刑事责任的,决定对被申请人不予强制医疗并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
【提示】是作出不予强制医疗的决定驳回或者不同意申请的决定不明确是将案件退回检察院直接移送有管辖权的主管机关管辖不明确
四、强制医疗决定的救济程序: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1.复议主体:
A.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
C.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2.复议机构: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复议。
3.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强制医疗决定的执行。
五、强制医疗执行:
1.强制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被强制医疗的人进行诊断评估:对于已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不需要继续强制医疗的,应当及时提出解除意见,报决定强制医疗的法院批准。
2.被强制医疗的人及其近亲属有权申请解除强制医疗。
六、强制医疗的法律监督:检察院对强制医疗的决定和执行实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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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侵权吗
在人类社会的普遍价值观中,将正常人强行关入精神病院并贴上精神障碍标签,严重侵犯了人权与规范。在如今自我保护意识高涨的时代,若无充分法律程序和证据支持,强制入院将构成严重违法,影响个人生命权、自由及生活权益。这种行为已明确违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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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精神病人被多个人强奸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处罚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1)妇女情节恶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残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绑、捂嘴、卡脖等妇女的;在行奸过程中肆意蹂躏妇女的;长期多次对某一妇女进行的;精神病患者、严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妇、病妇的;等等。  (
2)妇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多名妇女,又可以是一次多名妇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妇女3人以上,又包括妇女、共3人以上,但不包括3人以上。  (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是指车站、码头、医院、学校、公园、剧院等人来人往较多的场所。  (
4)二人以上的。是指两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较短的时间内出于共同的故意对同一妇女先后轮流的行为  (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是指行为人在妇女之前或在过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为直接导致被害人重伤或直接导致当场死亡或经治疗无效死亡。如果出于故意而采用暴力将其杀死后再进行奸尸的,应以故意罪和侮辱尸体罪数罪并罚。如果行为人在妇女后,出于报复、灭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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