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对方主责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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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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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主要责任方拒绝赔偿受害方时,双方应首先尝试通过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果,可寻求交警协助调解。调解失败则考虑向上一级法院提交索赔申请,启动民事诉讼。若双方有协商意愿但对具体事项有分歧,也可直接向交警提出调解要求。若拒绝任何协商和调解,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出车祸对方主责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一、出车祸对方主责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若案情中涉及针对受害方的主要责任方却拒不出面承担赔偿费用,那么当事人双方应优先通过协商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若协商无法解决问题,则可转而寻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协助调解;如调解也未能得以成功,则可考虑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交相关索赔申请,以启动民事诉讼程序。若双方都有意愿协商解决,但对具体事项存在较大分歧,也可直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调解要求。反之,若对任何形式的协商和调解均持抵触态度,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出车祸需要先垫钱吗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先行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当然,您也完全具有自主决定是否自行预先垫付医疗费用的权利。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优先救治伤员为重任。待伤者诊治完毕之后,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肇事者追偿相关赔偿。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警方协调,要求保险公司提前预支部分医疗费用。不论事故发生的实际状况如何,请务必要立即与当地交通警察部门取得联系,并争取获得目击证人的协助和配合(或者至少将其联系方式留存下来)。在叙述事件过程时,请尽量简明扼要地简述,明确指出对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如有清晰证据可以提供,应及时告知交警,如果暂时无法确定,也可由交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定。请注意,叙述需简洁明了,切勿过于冗长或模糊不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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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对方全责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如果发生车祸,对方全责不愿意赔偿的话,首先可以跟自己的保险公司进行协商,采取代为追偿的方式。如果不能够采取代为追偿的话,那么可以凭借事故认定书起诉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由法院来进行强制执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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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房人不愿主张,卖方可以主张吗
[律师回复] 案例简介:卖家以配偶不同意主张合同无效前不久,B和A签订了《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B将其名下的房子卖给A,按照合同约定,A支付了30万的定金和150万的首付款之后,在过户之前,B突然提出房子卖不了了,原因是因为自己的妻子不同意出售这个房子,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卖房一事,其妻子事前不知道,张妻现在明确表示不同意出售房子。无奈之下,A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此时张妻也向主张合同无效。判决:共有人不同意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房屋出卖人的配偶以其不知情、不同意为由要求认定合同无效的,这个理由,我们前面也已经分析了,这样直接的后果就是被驳回。需要注意的是,不论是买房人还是卖房人或者卖房人配偶均不能主张无权处分的合同当然无效。律师说法:共有人不同意合同仍有效,但合同会发生履行障碍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5条的规定,合同有效不一定能够引起物权变动。A要求B配合办理过户,由于B缺乏处分权,过户这个行为必须经过共有人的同意才能处分共有财产。所以A要求判决B配合办理过户的诉讼请求在法律上难以成立,一方面是因为该诉讼请求具有一定的人身依附性,很难作出人身依附性的判决。另一方面,因为共有人之一不同意处分共有财产,所以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下去,缺乏法律依据。特别需要提醒买房人注意的是,此时,如果买房人有足够的证据其作为善意第三人,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并不知道对方为无权处分,并且已经支付了房屋的价款,双方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此时买房人已经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房屋所有权。不论卖方配偶以何种理由,均不能要回该房子。原因在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买房人还需要注意的是在签订合同时,一定尽到自己的审查义务,一般在实际的买房过程中都是委托给中介来进行,如果这其中因为中介的疏忽大意导致“配偶同意出售说明书”中存在代签、错误等情况时,除了可以向中介主张责任外,如果卖方存在可能隐瞒或者在纠纷出现后伪造证据来拒绝履行合同的,买房人也可以有针对性采取我们上面给出的方法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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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车后出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发生交通事故,一般应由车辆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机动车所有人对出借车辆存在过错的,比如明知对方无驾驶资格而出借的,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注意是相应的而不是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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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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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别人坐车出了车祸车主有责任吗
视情况而定。如果是车主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可以要求车主赔偿损失。根据事故认定书去申请理赔。车主在乘载他人行车过程中,应谨慎注意以确保搭乘人的安全;应对车辆的状况及行车路线有充分判断,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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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主责车主不愿垫付怎么办?
[律师回复] 直接。《办法》第31条还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承担赔偿责任的机动车驾驶员暂时无力赔偿的,由驾驶员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负责垫付。此种责任是一种垫付责任,垫付责任的法律特征是:
(一)垫付责任的发生以驾驶员负有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而且此种责任仅限于金钱给付责任。
(二)垫付责任的承担须以驾驶员无力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为前提垫付责任类似于一般保证责任,垫付责任人对受害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只有当驾驶员即实际侵害人资力不济,无力承担赔偿责任时,垫付责任人方承担垫付责任。实践中为了减少诉累,受害人多将驾驶员与垫付责任人列为共同被告。但应注意,虽然二者均为被告,但应明确,只有在查明驾驶员无力承担责任时,方能判决垫付人承担垫付责任。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讲,垫付责任是一种填补责任,补足驾驶员无力承担之部分,以减轻受害人的损失,其既不是为减轻驾驶员的责任,也不是惩罚垫付责任人,而是一种衡平利益的责任。
(三)垫付责任的承担以驾驶员与垫付责任人具有特定的关系为前提由于垫付责任人不是真正的侵权行为人,由其承担民事责任只是为了减轻受害人的损失,因此此责任的承担应严加限制,仅限于发生在具有特定关系的主体之间。按照《办法》第31条的规定,垫付责任的主体只能是驾驶员的所在单位或者机动车的所有人。关于此点,实践中应注意:
1.驾驶员所在单位与机动车的所有人非为同一人时诉讼地位如何 驾驶员甲的所在单位是乙公司,而汽车的所有权人是丙厂,甲驾车撞伤丁后无力赔偿,于此情形,谁应承当垫付责任 单从《办法》第31条的规定看,丁应先从乙公司和丙厂中择一而诉,一旦被诉人也无力承担,则另行另一人。这样会导致丁需两次,就同一事实审理两次,于诉讼上并不经济。我们认为,于此情形,乙公司和丙厂实际上对丁承担的乃是不真正连带债务,乙公司和丙厂均负有承担垫付责任的义务。为诉讼上的便利,可将乙公司和丙厂列为共同被告,但判决中载明:乙公司或丙厂均负有承担垫付责任的义务,其中一人清偿后,另一人的义务便免除,实践中有的判决驾驶员所在单位和车辆所有人承担连带责任,我们认为并不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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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后,怎样索赔车主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首先,交警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之后,如果不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话,可先由办案警官主持调解,调解顺利的话可以达成调解协议,责任方赔偿之后,案件终结。 交通事故赔偿双方如不能就赔偿达成协议,受害人可委托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提讼,进入到诉讼程序: 1、原告委托的律师介入,收集相关赔偿证据,制作证据目录,起草状,然后到有管辖权的提讼,满足条件的,受理审查,认为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 2、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送达状副本,被告收到状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3、确定举证责限和开庭时间,当事人双方在制定的期间内提交证据。开庭前会公告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开庭后,书记查明到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情况,宣布案由,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询问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进入法庭调查阶段,当事人或者交通事故律师陈述,证人作证,宣读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进入法庭辩论环节,原告或者交通事故律师发言,被告答辩,第三人发言或答辩,交通事故和对方互相辩论,审判长询问各方意见,开庭审理阶段结束。 4、一般不会当庭宣判。在开庭后的一段时间内必须公开判决,送达判决书,判决书生效。 5、被告履行赔偿义务,否则原告可在履行期限届满后直接向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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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车祸对方全责怎么办?
对方全责应承担全部损失: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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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车祸对方主责,但车主不赔钱怎么办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意见】
这个你不用着急,因为你的车停放在停车场,而他的车也停在停车场,提出车辆需要调解同意书,而且现在停车费是全免的,如果对方拒绝赔偿,首先你可以到交通部门,让交警出面为你们主持调解,若对方还是拒绝调解,你可以拿上事故责任认定书、治疗所花费的所有发票单据去,对方有保险的,可以连保险公司一起作为共同被告。若是在治疗过程中没钱救治,可以先申请先予执行或者申请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但因为你的情况,建议让交警出面联系解决,也可以咨询保险单位看如何解决,毕竟他是货车,是靠着吃饭的家伙,他也拖不起。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之后,民事赔偿问题可以按照下列办法办理:
1、当事人双方应当先行就民事赔偿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2、不愿意协商的,可以直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3、既不愿意协商,又不愿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交通事故的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车主出车祸撞死人了车主有责任吗
[律师回复] 确定本地区执行本解释 第二条 第一款第 (三)项,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开车人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第六条 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以故意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应当分别依照刑法 第二百三十二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 第七条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六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幅度内;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 第八条 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理应根据其过错责任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属于“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九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三十万元至六十万元、 第四条第(三)项的起点数额标准。 第三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 (一)至 (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 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强令他人违章驾驶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一)酒后,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交通肇事后,无能力赔偿数额在六十万元以上的。但如果车辆所有人管理不善,将车借给没有驾照的人或存在其他过错,而由此引发的交通事故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条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审判委员会第1136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0〕33号)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
车祸保险公司不愿意赔偿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如果肇事车辆有购买保险,可以将肇事车辆车主、司机和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一起进来;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3、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具体的赔偿项目和金额的计算标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里面有详细的介绍,建议你查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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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车祸,负主要责任的对方不赔偿怎么办?
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且目前保险公司的保险金一般也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才能全额赔付。随着司法和法律制度的日益完善,民事诉讼的优点也随之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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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出车祸对方全责不愿意赔偿怎么办
[律师回复] 如果对方不报保险公司,你可以直接打电话给对方保险公司要求定损,定损后修好车,保留好定损单,维修发票,维修清单。没你的维修发票对方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也会催他与你联系。最重要的是别慌,实在不行,事故处理大队会出具事故认定书,凭事故责任认定书可以调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然后写好起诉状,前往事故发生地法院或对方所在地法院直接走法律程序,一般法院会先启动调解程序,会给双方打电话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就会开庭,而且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将材料盖章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后,会将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另外,法院还会要求你写一份撤诉申请。之后您会收到一份民事诉讼裁决书,内容大致就是该案保险公司已经赔付,您撤诉,此案也就划上了一个句号。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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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可以根据交警所认定的事故责任,依法向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如果对方是机动车的,则可以同时对方和对方的保险公司要求赔偿。搜集对方财产线索,到后,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的财产,主张侵权赔偿。建议伤者一方保存好治疗过程中产生一切经济损失的票据,待伤情稳定后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民事诉讼的一审判决签收后,上诉期限为15天,上诉期满后,对方拒不履行判决的,可以向人民申请强制执行,但需要注意的是:申请执行公民应在判决生效后2年内,过期后不予受理。
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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