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把人打了,拘留五天,怎么不赔钱
倘若遭受拘留的施暴者拒绝赔偿相应诚意,作为受害者的您有权选择将此事提交于法庭裁决。实际上,即便因伤害而遭受拘留的施暴者获释之后仍拒不赔偿,您同样拥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首先,当事人双方可进行深度协商以寻求友好解决方案;若协商并未达成一致结果,则可向当地人民法院发起起诉,待法院判决正式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依然未能履行自己的责任,对方即可通过申请强制执行的方式,由法院代为追讨。
其次,我们需要明确,遭受人身伤害的受害者在接受医疗救治所产生的相应费用必须得到赔偿,这是法律赋予我们的合法权益,且不受拘留与否的影响。对于实施暴力行为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公民,他们可能面临行政拘留的惩戒,甚至可能受到刑事拘留的严厉处理。然而不论是哪一种拘留形式,均无法豁免其支付民事赔偿金的法定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二、我把人告了我是原告我不去法院可以吗
我国的民法典明确规定,在民事诉讼程序中是否聘请律师由当事人自主决定,法律并未制定任何强制性要求。若选择聘请律师作为代理人,您有权授权律师全面代表您处理相关事务,您本人则无须亲自出席庭审;当然,若您希望亲临现场,也是完全可行的。反之,如果您尚未聘请律师,那么按照法律的规定,你需要独自应对庭审活动。唯有一种特殊情况下,无论您是否聘用了律师,当事人皆需亲自参与庭审,即涉及离婚等重大婚姻家庭纠纷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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