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车祸责任方没钱赔怎么办
1.与责任方协商协商解决方案:即使责任方在短时间内暂无承担赔偿的经济实力,您仍然可以尝试与他们展开深入协商,寻求是否能够以分期付款方式来达成赔偿协定。有时经由这种方式的商议,各方都能找寻到一种既能让不幸受害者得到补偿,又不至于使责任方承受过多经济负荷的双赢方案。
2.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赔偿:假如责任方具备赔偿所需的资金条件却拒绝支付相应款项,作为权利受到侵害的受害方,您有权以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然后在取得胜诉判决之后请求实施强制执行。法院将会采取包括冻结、查封以及公开拍卖责任方资产在内的多种手段,坚决推动责任方切实履行其赔偿义务。
3.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帮助:在特定状况下,您或许还可以尝试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援助。这类基金通常是由政府部门或相关机构成立,其目的在于向因交通事故陷入困境中的无辜受害者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关怀。在整个处理过程中,您务必妥善保管所涉及事故的所有重要证据,如事故鉴定报告、医疗记录、开支清单等等,以便在必要时刻提供充足支撑。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寻求专业律师的咨询意见至关重要,只有这样才能确信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所保障。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赔偿费用支付方式】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
(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出车祸需要先垫钱吗
首先,需要澄清的是,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肇事者必须先行支付受害者的医疗费用。当然,您也完全具有自主决定是否自行预先垫付医疗费用的权利。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优先救治伤员为重任。待伤者诊治完毕之后,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肇事者追偿相关赔偿。此外,您还可以尝试通过警方协调,要求保险公司提前预支部分医疗费用。不论事故发生的实际状况如何,请务必要立即与当地交通警察部门取得联系,并争取获得目击证人的协助和配合(或者至少将其联系方式留存下来)。在叙述事件过程时,请尽量简明扼要地简述,明确指出对方可能存在的违规行为,如有清晰证据可以提供,应及时告知交警,如果暂时无法确定,也可由交警根据现场调查结果来进行判定。请注意,叙述需简洁明了,切勿过于冗长或模糊不清。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
保险公司可以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赔偿保险金。但是,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保险公司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
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垫付抢救费用的,救助基金管理机构在接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后,经核对应当及时向医疗机构垫付抢救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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