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标后发现清单漏项怎么办
在执行单价合同规则时,通常允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进行增补漏项。
然而,对于总价合同来说,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增补则可能被视作违反合同规定,并且在一些情况下,合同亦将考虑到漏项部分所产生的影响,将其解释为缔约方的让步行为。因此,对于已签订的合同,应遵照合同条款行事,如合同中约定可以在满足特定条件下进行增补漏项,则需遵循该规定;若未有相应约定or规定不明,则须依据合同双方的共识与授权进行处理。
假如因招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够全面或存在谬误而导致漏项问题的出现,这种情况下的漏项实际上是符合增加添补条件的。但如果是由于投标人自身的失误造成的漏项现象,应以漏项清单占造价比例为参照,若漏项金额超过利润范畴,甚至超过投标人可承受范围,此时,合同的重大误解原则将适用于此情形,合同双方可通过协商决策是否撤销合同关系。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合同主要条款;
(四)投标文件格式;
(五)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
(六)技术条款;
(七)设计图纸;
(八)评标标准和方法;
(九)投标辅助材料。
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并用醒目的方式标明。
二、中标后买标卖标属于什么罪
倒卖经过公开招投标流程所得中标的相关工程,有可能在刑法范畴内被视为犯罪行为。对于已获得标书的中标者,若想要将中标的项目进行私下的转让,必须得到招标方的明确批准;而如若在未获得该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倒卖中标的工程及并从中收取佣金,如果此种行为情节较为严重,则很可能会触犯串通投标罪这一法条。作为法律依据,我们必须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八条
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的,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的,违反本法规定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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