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医院非正常死亡如何赔偿
在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情况下,各类相关赔付项目有着各自专属的确定标准。
首先,存在关于丧葬费用的问题;关于这个具体的金额规定,将依据诉讼地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全职员工每月平均工资的水平进行估算,且最终的数额应以六个月总和作为界限。
其次是关于死亡赔偿金的问题,包括两个主要方面,分别是:
(1)针对死亡赔偿金的金额设定应按照诉讼地所在地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准,以二十年作为一个跨度计算。
(2)对于六八岁及以上的老年人而言,年纪每增长一岁则需相应扣减一年的累计赔偿限额;而如果年龄达到七十五岁以上,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将固定为五年期限的特定数值。
最后,除了这些明确列出的赔付项目外,还存在有关于其他费用的考虑因素,主要涉及受害人家属为了处理丧葬事务所产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以及不可避免的误工损失等等这些额外的经济成本。
另外也要注意,若患者家属认定其精神遭受到了无法估量的严重伤害,也是有权提出索偿要求赔偿金额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二、在医院开了药不交钱了有什么后果
医疗机构可以发出书面通知,提醒患者及时缴纳相关的医疗费用。如若患者仍未按时支付或作出其他不当行为,医疗机构当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控诉患者需按照合约规定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与逾期利息。对于任何一方未能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甚至违反具体条款时,都必须承担起继续履行协议条款、采取弥补措施以及对蒙受损失的一方进行赔偿等一系列应负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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