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追求者给我点外卖又让我还钱应该给吗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所赠予的物品无法索回,但若赠品尚未交付或进行相关登记,则该种赠与行为是可撤销的。
此外,若受赠者对赠与人及赠与人的近亲之人实施了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那么赠与人有权取消赠与协议,并追讨先前赠予的物品。与此同时,赠与人在赠与物的所有权未发生变动之前,均享有取消赠与的权力。
然而,对于已经经过公正合法程序的赠与合同,以及那些被法律强制规定不可取消的如救灾、扶贫、帮助残疾人士等公益性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上条款并不适用。关于可否撤销赠与的法律详情,我们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六百六十三条。
根据该条款,当受赠者出现以下几种状况时,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
1.实施了严重违犯赠与人及其近亲之人的合法权益的行径;
3.违背了赠与合同中所明确规定的应尽义务。
对于赠与人的撤销权来说,应于知晓或应知撤销事项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二、追求者自愿转账又让我还钱,是否要退还
在恋爱关系存续期间,若男方主动自愿向女方支付款项,按照一般的法律原则来说,这笔钱通常无需归还给男方。
然而,当男方无法明确表述出自己是出于借款的目的将款项交付给女方,或者他所提供的礼物或财物具有相当大的经济价值时,就需要考虑到这样一种可能性:这个行为实际上可能是一种附有结婚条件的赠与行为,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坚持要求收回这笔款项,女方就不得不予以偿还。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赠与合同乃是指赠与人自愿将其财产无偿地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也表示愿意接受这份赠与的一种合同形式。然而,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存在着欺诈行为,或者男方通过虚构事实来诱导女方自愿进行转账操作,那么这就可能构成了诈骗罪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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