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体户利润多少需要交个税
根据相关法规制度,普通个体工商户在实现月度销售额5,000元至20,000元之间,需按月缴纳税务;而在实行逐次纳税制度下,每一次(或每一天)销售额高于300元但低于500元时,亦将被判定为应纳税额。
值得一提的是,如果未达法定起征点,那么此类个体工商户将享受增值税的豁免政策;
然而,如果涉及到销售不动产业绩的话,其起征点则调整为100,000元。
至于个人所得税,其起征点亦设定在了每年36,000元。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他们所适用的个税起征点则为每月36,000元,只要超出这个范围,就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来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的税率与税额额度,将保持不变,但具体数值会根据个体工商户的实际营业收入、经营成本、各项费用支出以及税务部门确定的特定税率和征收方式来进行计算得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办法》第三条
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
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擅自作出税收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和其他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决定。
第四条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二、个体户员工社保怎么交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有义务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部门协助其雇员完成社保登记手续。待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个体经营者方可按照标准,按月为其员工支付社会保障相关费用。
国家颁行的《社会保险法》明文规定,任何用人单位都必须在正式成立之日起的三十天内,依据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单位印章等合法证明文件,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管理机构提交社会保险登记申办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