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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毕业生第三方协议一定要签吗
三方协议并非强制签署之必需文件。现今大学生在即将踏入社会之际,通常会先行前往一些企业参与实习实践活动,然后,学校方面会强调实习过程中所必须签署的三方协议。我们应当注意,三方协议实际上对大学生毕业之后的就业状况具有重要的统计意义,其主体涵盖了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院校等多方参与者。在此协议之中,毕业生的主要职责在于向用人单位全面且真实地阐述自身现状,并且务必按照约定及时前往用人单位开展相关业务。而反观用人单位,他们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如实向毕业生反映企业现状,并负责妥善处理与毕业生的相关事务。
至于学校的职责,主要是负责妥善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学校并无权强行要求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若毕业生在毕业前尚未确定具体的工作单位,便无需签署此项协议。倘若学校以未签署三方协议为由拒绝颁发毕业证书及报到证,毕业生可向当地的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申诉或投诉。
《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二、毕业生三方协议对学生有什么保护作用
三方协议即《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全称,它清晰地记录了毕业生、用人单位以及教育机构三方在毕业生就业事务中的权力和责任的书面论述,这对于解决诸多关于应届大学毕业生户籍迁移、档案管理、社会保障及住房公积金等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