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可根据实际需求自由约定具体的履行地点。
然而,若双方在合同签署之初并未就此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同时亦未依据实际情况缔结相应的补充协议以对此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合同的履行地点往往会被确定为承担主要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倘若买卖合同所涉及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则该不动产所在地区将被视为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条【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第五百一十一条【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无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开除怎么办
在试用期间未达到一个月且尚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遭到雇主解雇,如若经过用人机构验证确认劳动者有不符录用标准的行为,雇主是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关系的,但同时也必须依法结算劳动者的薪资。
然而,雇主的这种行为无疑是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动者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身权益。
根据相关法律条文规定,用人单位自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若超过一个月而不足一年仍未能与之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向该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若用人单位违反相关规定,未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同样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