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暴力皆属家暴范畴,实则为精神虐待之一。家庭冷暴力乃指夫妻关系出现裂痕之时,非靠沟通等积极途径予以解决,转而采取冷漠、忽视、无视与排斥之道途对待对方。最为突出之处便是对日常琐事无动于衷,言语之间的交流亦降至最低程度。或者运用尖酸刻薄、侮辱性的言辞来宣泄自身情感,打击对方的尊严。其具体表现形式如下:
1、对彼此漠不关心;
2、言语间的交流降至最低限度;
3、恶意攻击、冷嘲热讽;
4、停止或敷衍性行为;
5、对家务事全然不负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第三条
家庭成员之间应当互相帮助,互相关爱,和睦相处,履行家庭义务。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二、冷暴力是指什么行为
冷暴力作为一种暴力形式,其具体体现就是利用冷漠、轻蔑、随意、疏远乃至置之不理的态度,导致他人在精神和心灵层面遭受创伤和侵扰。如今,冷暴力已经被广泛视为社会公认为能对行为对象带来严重心理、精神压迫的行为。家庭中的“冷暴力”无疑对受害方的精神与心理健康构成了巨大的破坏。
如果遭遇家庭冷暴力,且无法通过有效的沟通解决问题,那么受害者有权选择通过离婚来摆脱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