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母公司将土地转给子公司涉及什么税
当母公司决定将土地使用权移交给子公司时,需要考虑交纳各种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契税、土地增值税及印花税等等。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无偿转移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被视为增值税的应税范畴,务必按照视同销售的法定程序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的建筑物及其附着物(以下简称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土地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三条
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
二、母公司给子公司注资是否可以退回
通常情况下,投资款项一经投入则无法予以退回。
然而,倘若该投资的设立计划未能顺利实施,那么相关投资款项可被退还。如投资者选择投资已经成功设立的企业,当满足了约定或者法定解除投资协议的特定条件时,一般来讲其投资款项亦有可能获得全数或部分退还。
依据我国之公司法相关规定,各股东均需按照公司制定的章程,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其应向公司缴付的最低限度注册资本金。对于选择用货币方式进行出资的股东而言,他们必须确保将足额的货币资金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设立的专用账户之中;而对于选择非货币资产进行出资的股东来说,他们需要依照法律程序完成相关非货币资产所有权的转让手续。
另外,若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者在公司未能顺利成立的情况下,应对已经缴纳股款的认股人负责,包括返还全部股款并加上相应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
【出资义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