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没钱怎么强制执行
若企业在强制执行阶段出现资不抵债的现象,法院有权运用各种方式解决:搜寻其他类型财产。法院有权对被执行企业的其他各类资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乃至拍卖,例如,机械设备、原材料成品以及无形资产等。对个人消费加以限制。在特定情况下,法院也会对被执行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对债务履行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关键人物的个人消费行为进行限制,比如禁止其搭乘飞机、高速列车等交通工具。追加被执行主体。
倘若企业的股东未能全额缴纳注册资本,法院有权将此类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主体。暂停执行与恢复。若现阶段无法找到可供执行的财产,法院有权暂停执行,待未来发现财产线索后再行恢复执行。追究刑事责任。在极端情况下,若被执行企业蓄意转移财产或逃避执行,可能构成犯罪,进而引发刑事追责。申请破产清算。若企业的确无力偿付债务,债权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对该企业进行破产清算,通过破产程序公平分配剩余财产。总而言之,当法院面临无钱支付的企业时,拥有众多手段和措施以期实现判决或裁定的执行。这些措施的实际应用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而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
(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执行的;
(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的;
(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的;
(四)作为一方当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受人的;
(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
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复执行
二、企业没有短期借款说明什么
若企业并无短期借款的记录,那么这可意味着如下几个方面的可能原因:
第一,该企业的现金储备极为充足且稳健,考虑到短期内可能发生的资金需求,其自身的稳定且强劲的盈利能力使其无需依赖外部借款以充分应对;
其次,不同业态的企业在负债构成上的差异也应当引起我们注意,如贸易性质的企业可能更习惯于使用票据融资这种途径,而对于资产运营领域内的企业来说,情况则有所不同,他们或许会选择采取诸如融资租赁之类的新型筹资手段,尽管这样的筹资行为可能并未出现在企业对外公布的短期借款科目中。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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