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理赔时限,一般的法律规定为两年时间。
另外,保险公司应当在接到被保险者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之日起五个工作日之内,就确认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上做出明确的核定,同时还需要将核定的相应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被保险者本人。在具备保险责任的情况下,若与被保险者之间能够就赔偿保险金额的具体事项达成一致意见,那么保险公司应在十个工作日之内支付相应保险金额;反之,对于不符合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保险公司也应该以书面形式详细阐述其理由。若保险公司未能及时处理,或者拒绝接受相关资料,被保险者可以选择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而法院则会在七个工作日之内对此类案件进行正式审理。
第一千二百零八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四条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撞人了我全责要给对方垫付医药费吗
倘若撞到他人事故中,被判定为全责方,您并无义务为对方支付医疗费用。在这种情况下,理当由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对伤员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先行垫付。在此过程中,保险公司有责任且必须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给予垫付救治费用。关于超出该责任范围的部分,则可先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进行垫付,待垫付款项完成后,此基金将具有向事故责任方追讨补偿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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