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人去别人寝室打架要负民事责任吗
若需承担法律责任,将以首恶为罚标准,对所有参与者依其行为所导致的严重程度依法进行处置。若致他人身体受到轻伤,则可能触及故意伤害罪名。在这种情况下,根据刑法规定,当事人应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刑事责任。
此外,在民事赔偿方面,须支付受害方医药费用、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开支;倘若造成对方身体残疾,还需承担相应的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抚慰金等。如构成故意伤害罪,最坏的结果可能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向受害方支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在内的各项赔偿费用。
然而,如果能够获得受害方的谅解书,那么有望被判缓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带人去打架但没动手算寻衅滋事吗
根据我国最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之规定:倘若行为人出于追求施加刺激、宣泄个人情绪、炫耀力量或威风、无缘无故滋事挑衅等等特定目的,实施了刑法中第二百九十三条所描述的相关违法犯罪行为,那么这类行为无疑应被定性为“寻衅滋事”。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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