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车保险纠纷找谁
1.向保险监管机构提出投诉对于保险公司而言,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保监会”)一直强调应高度重视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对任何涉及恶意拖延赔偿金支付等违法违规行为均将坚决进行严厉打击。
同时,保监会及其在各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负责受理针对保险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规或规定的举报与投诉。需要指出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关心的保险合同争议通常并未列入此类举报与投诉的焦点范围之内。
2.向保险公司总公司提出投诉一般情况下,对于较为简单的保险投诉纠纷,若能直接向保险公司总公司进行投诉,往往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提出索赔时,保险公司如果认为需补交有关证明和资料,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对方;材料齐全后,保险公司应当及时做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30天内做出核定,并将核定结果书面通知对方;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保险公司在赔付协议达成后10天内支付赔款;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做出核定之日起3天内发出拒赔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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