抑郁症需要鉴定吗

最新修订 | 2024-07-30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4人
专家导读 在处理特定情形或争议时,司法鉴定可能成为揭示真相的关键手段。它借助专业鉴定机构的技术和知识,深入剖析案情,保护当事人权益。但在涉及抑郁症的情况下,并非所有情形都需要司法鉴定。应充分考虑个案特点和实际需求,审慎判断是否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以确保公正、合理、高效地处理案件。
抑郁症需要鉴定吗

一、抑郁症需要鉴定吗

在处理某些特定情形或争议时,我们可能需要用到司法鉴定这种手段以揭示其中所涉及的实际情况。司法鉴定旨在借助专业鉴定机构的专业技能与知识,对案情或争议进行深入剖析和解释,从而更好地捍卫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然而,需注意的是,抑郁症并非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进行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二、抑郁症打人犯法吗需要赔偿

在抑郁症患者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时,这种行径不仅触犯了法律,同时还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倘若打人者对受害方造成轻微伤势,那么将会面临到治安管理处罚。对于此类情况,通常会给予五日至十日不等的拘留惩罚,并且同时需支付二百元人民币至上五百元人民币之间的罚款,用以惩戒违法者。而倘若施暴者给他人留下的伤势较重,达到轻伤乃至更严重后果的程度,那么他们就有可能涉嫌犯罪,其中最常见的罪名便是故意伤害罪。在这种情况下,法庭通常会判处施暴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等严厉刑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抑郁症需要鉴定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1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72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0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50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16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1****15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2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4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7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547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1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抑郁症鉴定需要啥材料?
1、个人的身份证明资料。2、个人的病例资料。3、申请鉴定委托书。4、按照鉴定中心的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一般是为了查清楚案件的情况,进行针对性的鉴定。并且有专业的人员和机构进行鉴定的。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抑郁症怎么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抑郁症的鉴定标准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抑郁症鉴定需要啥材料?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抑郁症鉴定需要啥材料,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是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损害赔偿
抑郁症的诊断标准,抑郁症的鉴定方法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4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司法鉴定抑郁症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如何做抑郁症的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如何进行抑郁症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抑郁症算精神病吗需要司法鉴定吗
抑郁症是常见的心理疾病,表现为显著且持久的心境低落,与所处环境不符。症状包括自我否定、自卑、悲观厌世,严重时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病程至少持续两周,可能复发,大部分症状可缓解,但部分患者可能遗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46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一般抑郁症需要监护人吗?
一般抑郁症是需要有监护人的,对于没有民事能力或者是限制民事能力的人是可以指定监护人的,监护人在保护被监护人就需要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果被监护人发生任何的意外,对于指定监护人就需要承担。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堂姐因为工作和家庭压力,患上了抑郁症,她丈夫嫌弃她,没有积极让她治疗,反而要求和女方离婚。堂姐问抑郁症离婚者会不会有什么补偿?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46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姐姐和姐夫结婚3年了,姐夫后来得了抑郁症,姐姐接受不了她丈夫的症状要和她丈夫离婚,姐姐问最新抑郁症离婚补偿标准?
[律师回复]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一,没有任何规定一方有病期间另一方不能提出离婚,因为法律保护公民具有离婚自由的权利。

二,在双方离婚的过程中,凡是涉及到赔偿的,必须是有一方存在离婚过错。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中明确了几种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的,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其中第三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如果患有精神病的,另一方可以起出离婚,具体情况如下。
1、婚前隐瞒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
一方患有精神病,为了能够稳定婚姻达到婚姻的成立,向婚姻的另一方隐瞒了自己的病情,在结婚后,一方犯病,致使另一方知道了病情。犯病的一方经过多方寻医问诊,并且没有得到控制,而且有可能更加严重。
2、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
一方婚前有患有精神病,婚姻的另一方也知道其患有精神病的,而且另一方明知道一方有精神病,还要和其登记结婚的。
3、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一方婚前没有精神病史,而在结婚之后,突然得病。发病的一方经过多处诊治,病情无法控制而且经医院诊断其精神病再也无法治愈的。
如何进行抑郁症的司法鉴定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委托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需提交的材料 (1)精神病司法鉴定委托书或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2)被鉴定人的案件情况; (3)被鉴定人的疾病情况和病历资料; (4)被鉴定人的个人资料(身份证); (5)被鉴定人的社会资料; (6)鉴定中心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委托申请精神病鉴定流程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携材料到本中心办公室备案,办公室签发《司法鉴定委托材料受领单》,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三、缴纳鉴定费用 委托或申请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应当按照规定交纳鉴定费,司法鉴定中心精神病司法鉴定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新的收费标准。 四、精神病司法鉴定的受理 (1)司法鉴定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 (2)司法鉴定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 (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 (4)在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 (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 (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将《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送达委托机关或鉴定申请单位。 五、其他 1、抑郁症又称抑郁障碍,以显著而持久的心境低落为主要临床特征,是心境障碍的主要类型。临床可见心境低落与其处境不相称,情绪的消沉可以从闷闷不乐到悲痛欲绝,自卑抑郁,甚至悲观厌世,可有自杀企图或行为;甚至发生木僵;部分病例有明显的焦虑和运动性激越;严重者可出现幻觉、妄想等精神病性症状。每次发作持续至少2周以上、长者甚或数年,多数病例有反复发作的倾向,每次发作大多数可以缓解,部分可有残留症状或转为慢性。 2、抑郁症属于精神司法鉴定的范畴。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司法鉴定 > 抑郁症需要鉴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