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事故忘带驾照保险拒赔吗
依法不予赔偿。在未携带有效驾照的情况下,驾驶员将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即便所驾驶的汽车已经购买了充分的保险,然而在意外事故发生之后,保险公司仍将对此类情况不予理赔。请注意,每一份保险合同内都明确指出,其仅针对合法且手续齐全的机动车实施理赔服务。
此外,除了无证驾驶这一情形之外,还包括诸如醉酒驾驶、驾照失效或与实际车型不符、以及车辆未经年度检验等各类问题,这些都被视为机动车违规行为,因此保险公司将一律不予理赔。
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国家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以下简称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时,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垫付,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道路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一)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二)肇事机动车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三)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
二、出事故没有证据对方跑了交警会管吗
在一些特殊的交通事件中,当责任无法明确定义而缺乏足够证据支撑时,可以选择采用公平原则予以解决。公平原则不仅适用于合同关系引发的法律责任,同时也能广泛应用于侵权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通过运用公平原则分配两方当事人应负有的相应责任,其依据在于双方通常存在着共同的有意或是无意间,对他人的人身以及财产权产生了侵犯的情况。
第一,物证,即一切能够揭示出交通事故真实情况的物品及其留下的痕迹;
第二,书证,这是指那些可以证实与交通事故相关状况的文字性材料,以其所呈现的内容作为有效的证明方式;
第三,证人证言,即由目击者亲自见证并就所得知的相关情况向相关部门做出的陈述;
第四,当事人的陈述,包括驾驶人员、伤员以及其他相关当事人;
第五,鉴定结论,这是公安司法系统指派或聘任具备专业知识的人士,针对交通事故中的特定技术问题,经过严谨的科学鉴定之后,所出具的书面结论意见;
第六,勘查检查笔录,这是交通事故处理人员在对事故现场、车辆、人员进行详细勘察检查之后,所形成的各类记录;
最后,视听资料,即可以辅助证明交通事件实体真相的实例录音、录像带、磁盘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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