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术中仪器坏了算医疗事故吗
在外科手术过程中,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是否会归类为医疗事故,具体判定需参考多种因素。这些因素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若仪器设备出现故障直接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并且这种伤害是由于医疗机构的过失行为所引发的,那么这种情况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
其次,如果仪器设备的故障并未给患者带来任何实质性的伤害,那么通常情况下,它将无法被视为医疗事故。
最后,当患者因使用存在质量问题的医疗器械而遭受损害时,他们既有权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要求,同时也可以向该医疗器械的制造商寻求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患者因药品、消毒产品或医疗器械的质量问题,或者因输入不符合标准的血液而受到损害时,他们同样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者、制造商以及血液供应机构提出赔偿请求,甚至还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二、手术中途医生出来确认签字是否违规
在实施外科手术之前,患者本人有权自行签署相关文件。
然而,对于医疗机构而言,在实施手术、实施特定的检查或特殊治疗措施之际,务必获得患者的明确许可,并且,若患者无法做出决定或者表达个人意愿,亦须取得患者亲属或者具有法律上关联性的人士的书面认同和确认,同时要求此类人士签署相应的授权书。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