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在合法范围内,若法定代表人并非公司的董事会成员、监事或者高级管理层人士,便有权向所在公司申请贷款。反之,当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建立起了明确且真实的借贷关系时,此种行为应当受到法律保护。借款人需按期履行借款合同中的还款义务。依照相关法规,如法定代表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归还贷款,公司可向主权法院提起诉讼,申请强制该法定代表人偿还借款及利息。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法人向自己公司借款如何处理
对于公司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进行借款行为,其具体处理方针可归纳为以下几点:
首先,若其属于董监高人员范畴,不应借用公司款项。
其次,如非此类高级管理人员身份,仍需根据常规借款事务进行操作,并应当依法依约进行债务清偿事宜。
最后,如在借款过程中涉嫌构成抽逃出资之违法行为,须为此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
《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一条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收取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支付利息。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