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判决正式生效应后,原则上已无法再度启动诉讼程序。在人民法院对此类离婚案件作出的判决书生效后,即标志着该案件业已完满结案,因此无法再次发起诉讼请求。
然而,针对那些被判定为不准许离婚的情形,当事人可在接下来的六个月内再次向同一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二、离婚案的律师费标准
客户,我们为您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但不仅限于代理调解纠纷,以及诉讼程序的全过程,在此基础上,根据委托案件的具体情况,我们将会按照一定的标准额外收费。对于每单业务的手续费,我们的报价在3000到5000元之间,具体金额将根据您的案件复杂程度进行适当调整。此外,我们会按照下列标准进行递进式收费:
1.案件争议标的费率:如果您的案件涉及的争议金额未达到1万元,我们将免收这部分费用;如果达到或超过1万元而不足10万元(包含10万元),则需要支付的费用为标的金额乘以6%-9%的综合费率;如果争议金额大于10万元但不超过20万元(包含20万元),需支付的费用为标的金额减去10万元后的部分乘以4%-8%的综合费率,同时加上之前提到的1-10万元部分的所有费用;以此类推,直至争议金额不低于50万元(包含50万元),此时的缴费方式为先计算出标的金额减去20万元后的部分乘以3%-6%的综合费率,再加上之前提到的1-10万元部分、1-20万元部分和1-50万元部分的所有费用。若争议标的金额达到100到1000万元(包含1000万元)的范畴,这个阶段需要支付的费用计算方式与上述类似,但要额外加上之前所有提到过的费用。当争议标的金额超过1000万时,只需按照(标的金额减去1000万元后的部分)乘以0.5%-1%的综合费率来计算,加上此前所有的费用即可。
2.特殊优惠政策:若案件涉及到一审和二审,我们将给予特别约定的优惠政策,即在原有基础上降低诉求支付的总体费用。
请确保提供给我们准确的争议标的数额以便我们计算及给出更精确的报价。我们衷心希望能同您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携手推进法律公正公平的实践。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