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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通致残保险公司不赔吗
在涉及道路交通事故中导致人身伤残的案件中,保险公司并非必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然而,一旦机动车驾驶员购买了针对该种风险事件的相关保险,那么保险公司将应予理赔。相反地,若未购置相应保险产品,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责任,此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将归由侵权方当事人全额负担。
至于具体的赔偿金额,通常包括维持日常生活所需支付之必需费用及由于伤残而失去劳动能力所引发的预期收入减少这两大类。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交通致死会判刑吗
在涉及到因交通事故致使人员丧生的情况下,通常将被判定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然而,若肇事者引发他人死亡的情形涉及两个及以上受害者的,这便是我们所指的“存在其他极其恶劣的情节”,将面临3年以上直至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处罚。针对那些在事故发生后选择逃避、不负责任导致他人死亡的肇事者,他们应接受最高达7年以上的有期徒刑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