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方欠的账离婚时女方也要承担吗
当夫妻选择离婚之时,他们所面临的首要问题便是对于婚姻期间内产生的债务责任的划分。这个问题的答案要视债务的属性而定。以下我们来逐一分析:
首先,若这笔债务被判定为夫妻共有的债务,也就是说这笔债务是经过夫妻双方签字确认或者得到了双方的认同的,或者说此债务是为维持家庭基本日常生活所必需的,那么此类债务就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其次,若某笔债务被认定为某一方的个人债务,比如某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资助与自己无抚养义务的亲戚朋友所产生的债务,又或者是某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同意的前提下,独立筹集资金进行商业运营活动所产生的债务,并且这些行为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那么这类债务便应当由借款方自行承担。
最后,如果夫妻双方对于债务的承担存在分歧,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会依据实际情况作出最终的裁决。因此,在决定离婚之前,夫妻双方必须对婚姻期间内的共同债务以及财产分配事宜进行明确的约定,以期避免未来可能出现的纷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二、男方欠款,可以查封夫妻共有房产吗
若确为夫妇一方单独承担的债务,则有权针对夫妇共有的房产进行强制执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款明确指出,对于被执行人和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有权实施查封、扣押和冻结等措施,并需立即告知共有人。这意味着,首先可查封夫妇双方的共同财产,若夫或妻其中一人对此提出异议,法院将先行中止其他处分行为,并对该异议进行全面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成立。
如异议成立,将导致执行工作暂时停止;
反之,若异议不成立,法院将会裁决驳回,进而继续执行。然而,即便被驳回异议,另一方可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之诉。在此过程中,倘若其所主张的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得到证实,就有可能获得禁止执行的判决。当然,无论是针对异议的否决还是防止执行异议之诉的起诉请求,都必须具备充分确凿的证据来支撑。当另一方采取上述行动之后,按照司法程序,法院将需对相关证据进行严格审查。只要经查封的财产属于夫妇共有财产,那么通常都会遭到异议或者针对异议的起诉请求的否决。
在实际执行财产的过程中,相对方也有权提供证据以证明自身所持有的份额。执行部门将依照证据确认其应享有的份额。若无法出示有效证据以证明自身所持有的份额,通常只能执行一半的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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