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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里两套房子拿去担保了怎么办
1.若以房产作为保全担保措施,法院将会依法行使权力,进行查封、扣押以及冻结等相关程序。
2.在保全时效期限内,除非由提出保全申请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另行提供其他有效的担保物品,或是法院批准其转让行为,否则在此期间内,作为担保物品的房产将被严格禁止自由处置。
《民事诉讼法解释》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对申请保全人或者他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办理查封、扣押、冻结等手续。第一百六十五条人民法院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后,除作出保全裁定的人民法院自行解除或者其上级人民法院决定解除外,在保全期限内,任何单位不得解除保全措施。
二、家里两千块钱被偷了700块可以立案吗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盗窃数额为700元的案件,不能予以刑事立案。然而需注意,若行为人并非基于屡次盗窃、进入住户实施盗窃、持有凶器实施盗窃以及在公共场所扒窃等情形而导致被盗财产价值不足所规定标准的情况下,仅能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但是,若行为人之盗窃行为达到相关规定的盗窃罪立案标准——即盗窃财物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元时,便有可能被定性为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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