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理会拒赔吗
在以下情况中,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申请:
首先,如果所发生的保险事故并不属于保单所涵盖的保障范畴之内;
其次,对于等待期免责而言,即在保险合同正式生效后的特定期限内,即便被保险人不幸遭遇保险事故,保险公司仍然有权不予承担赔偿责任;
再者,保险条款明确规定了某些责任为除外责任,这些责任不在保险公司的理赔范围内;
另外,投保人未能按照约定时间支付保险费用;
最后,若投保人系自杀行为或涉及故意犯罪等违法行为,保险公司同样有权拒绝理赔。
《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合同的生效并不必定需要经过公证程序,其有效性仅需涉及其缔约双方在合理协商并且协商过程遵循了诚实信用原则,同时亦不触及任何违法违规行为,不会对国家利益、社会集体利益或第三方权益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即可生效。公证仅仅是提升合同法律效力的一个可供选择的途径而已。即便是未采取公证措施的前提下,只要其订约要素是符合法律规范的,那么这份合同便能具有法定的法律效应。公证之核心意义在于高度严谨地审视及鉴定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而且真实可靠,在审慎鉴别并确认真实性的基础上,能够进一步强化合同的合法效力。”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