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车辆存在轻微程度的超载行为,车主仍然可以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然而,这举措可能会导致在某些情况下免赔责任的增加。若交通警察在裁决书中明确指明,本次意外事故的主要诱因正是由于车辆超载所致,或是车辆超载状况极为严重,那么保险公司完全有权利拒绝进行理赔。
然而,值得一提的是,只要您购买了国家强制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那么无论如何,保险公司都必须依照相关规定尽职尽责地完成赔偿事宜。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二条
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未履行前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二、超载不超百分之五会处罚吗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对于载重货车,超载20%以内将不再进行罚款处理。
具体来说,超限程度在5%以内者,视为轻微超限;而超限幅度在5%至29%之间者,则属于较轻超限范畴。针对此类情况,执法人员将进行详细记录,同时要求涉事当事人自行卸货分载,按照相关规定缴纳公路补偿费用,但不会对其进行处罚或扣分,仅给予警告教育。若超出额定乘员20%或违反规定载货的行为,将会面临500元至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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