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门杀保险公司赔付吗律师
其次,理赔金额将以一定比例进行支付,而非全额赔付。
最后,若赔款金额较低,我们建议您不必进行报案及理赔流程,因为在完成理赔之后,您将无法享受到次年保费的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开门杀责任怎么处理
关于“开门杀”的责任认定问题。所谓的“开门杀”即是指在车门开启过程中引发的交通事故。其具体责任范畴如下:
首先,若因一方向对方当事人的过失行为导致公路交通事故的产生,则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起所有的责任负担;
其次,若由于双方或多方面当事人的过错行为共同导致了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各行为方在事故中所扮演的角色及其过错行为的恶劣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等同责任以及次要责任;
最后,若各方都未对此事故负有导致结果的过错原因,且属于纯粹的交通意外情况,那么,各方就无需承担任何额外责任。如一方向对方当事人故意制造公路交通事故的,则另一方将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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