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一般的运作方式是,在法院收到原告递交的诉讼书之后,会对其进行严肃且精确的审阅工作。若是判定该诉讼满足了法定的诉求条件,那么法院必须在接下来的七个工作日内启动立案程序;
然而,如果发现诉求条件还存在某些不足或者缺陷,也应该在同一时间段内做出裁决,宣布不接受此案。基于这样的前提,对于那些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审判期限被设定为三个月;而对于那些需要通过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则需要在六个月之内给出一审判决。
至于二审程序,一般来说需要在三个月内给出最终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二、鉴定费不交怎么办啊
1.深入细致的沟通过程:
首先,我们需要与当事人进行充分有效的交流,让他们了解清楚不支付鉴定费用所面临的各项严重后果,同时共同探讨出一个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
2.强制执行行动的申请启动:一旦经过认真细致的沟通后仍然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我们便有权向司法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对该案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幸运的话,这样的行为可能会促使当事人意识到自己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和难以预估的严重后果,从而寻求愿意支付相关费用以避免更糟糕的结果。
3.将案件移交给执行局处理: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我们也可以向执行局提交申请,请求法院直接介入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