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保险被拒赔有什么后果
面对保险公司所发出的拒绝承保通知,想必多数人都会对此感到疑惑不解、心生忧虑,然而实际情况却是,这并不会给您带来太过严重的负面影响。尽管在您的个人资料中将会留下一次拒保的历史记录,但是保险公司在评估您是否具备再次投保资格时,并不会将此作为唯一或主要的考量因素。拒保记录仅仅是作为一个参考指标,而非决定性的因素,它并不能左右您在未来购买保险时的核保过程以及后续的理赔事宜。因此,当您决定重新考虑购买保险时,无需过分担忧这个问题。只需向保险公司如实陈述您目前的健康状况即可。若不幸遭遇了拒保的命运,您还可以选择那些核保标准较为宽松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或者考虑购买其他类型的保险产品。
此外,倘若您在被拒保之后需要接受治疗以恢复健康,那么在康复之后再考虑购买保险也是完全可行的。总而言之,保险公司的拒保决定并不会对您未来购买保险产生过大的影响。只要您能够与保险公司保持真诚的沟通,挑选出最适合自己的保险产品及保险公司,您仍然可以享受到保险带给您的全方位保障以及高效便捷的理赔服务。在此方面,保险顾问可以为您提供更为详尽的建议,协助您制定出最为理想的保险规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保险人依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作出核定后,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自作出核定之日起三日内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发出拒绝赔偿或者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在实际操作中,确立保险受益人所需的具体信息主要包含受益人的姓名与身份证号码,当涉及受益人为未成年人时,则需补充相应的出生证明复印件及户口本所记载的其身份号码等详细资料。依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所做出的权威司法解释,投保人指定受益人如未得到被保险人的明确同意,该指定行为将被人民法院视为无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九条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未经被保险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指定行为无效。
当事人对保险合同约定的受益人存在争议,除投保人、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之外另有约定外,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受益人约定为法定或者法定继承人的,以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为受益人;
(二)受益人仅约定为身份关系,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主体的,根据保险事故发生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不同主体的,根据保险合同成立时与被保险人的身份关系确定受益人;
(三)约定的受益人包括姓名和身份关系,保险事故发生时身份关系发生变化的,认定为未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