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赔

最新修订 |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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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同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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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若交通事故系故意人为导致,保险公司通常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保险公司仅对合法行驶中引发的意外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赔偿。但如证实事故为投保人蓄意制造,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因此,故意行为导致的交通事故不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赔

一、故意造成交通事故保险赔不赔

若故意人为导致了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保险公司通常情况下将不予理赔。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当被保险机动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并引发道路交通事故时,导致本车人员、被保险人和除此之外的第三者遭受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时,则应由保险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

然而,若证实该起交通事故系由投保人蓄意制造而成,那么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二、故意造谣侮辱诋毁别人属于什么罪

如果故意捏造不实信息进行诽谤和造谣污蔑,可能会涉及到刑法中的诽谤罪名。这种行为若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便构成了诽谤罪。对于构成该罪行者,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处罚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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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
[律师回复] 加强对船舶的管理,是保障水上安全,保障公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水上治安秩序的重要工作。国家对船舶户牌、船舶发动机号码的发放与管理,如同对汽车等机动车的号牌、发动机号码的管理一样,作了严格的规定。根据《沿海船舶边防治安管理规定》的要求,各类船舶应当依照船舶主管部门的规定编刷船名、船号;未编刷船名、船号或者船名、船号模糊不清的,禁止出海。船名、船号不得擅自拆换、遮盖、涂改、伪造。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中规定,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违法行为,包括以下五种情况:一是,伪造船舶户牌。根据《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船舶”,是指各类机动、非机动船舶以及其他水上移动装置,但是船舶上装备的救生艇筏和长度小于5米的艇筏除外。“船舶户牌”,是指船舶登记管理机关依法统一制作、颁发、悬挂在船舶指定位置,载明船籍港名称、船舶名称、船舶性质、用途简称、编号等内容的牌证。二是,变造船舶户牌。三是,买卖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四是,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五是,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这里所说的“涂改”,是指采用打磨、重新上色等方式涂去原有的船舶发动机号码,按照正规船舶号码的样式,重新在船舶发动机上刻写号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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