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过马路算不算交通肇事罪
穿越道路本身并非交通肇事罪所涵盖的行为之一。所谓交通肇事罪,即在从事交通运输活动过程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进而酿成严重后果,诸如导致他人重伤乃至死亡或使公共及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因此,若在行走于道路上时严格遵循交通规则,未曾触犯交通管理法规,则不存在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可能性。
然而,倘若在穿越道路过程中违反了交通规则,如在红灯亮起之际强行穿越马路,从而引发交通事故并产生严重后果,那么便有可能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至于具体情况如何,还需根据案件的详细事实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
行人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从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通过;没有人行横道的,应当观察来往车辆的情况,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者中途倒退、折返。
二、过马路不走斑马线违法吗
该行为触犯了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所严格规定:当行人途经路口或横穿道路时,应当行走专门设置的人行横道或过街设施;当行人需要穿越设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人行横道时,必须遵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而对于那些尚未安装交通信号灯和人行横道的路口,或所在区域未配置过街设施的道路上,行人横穿道路前应充分确认自身安全再行通过;此外,行人不得跨越、攀爬或倚靠道路分隔设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
行人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应当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通过有交通信号灯的人行横道,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人行横道的路口,或者在没有过街设施的路段横过道路,应当在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在车辆临近时突然加速横穿或中途倒退、折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