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银行取现被拒是洗钱罪吗
在银行提现遭拒绝的情形下,这并不必然属于洗钱罪。洗钱罪,根据法律规定,主要指的是行为人为掩盖或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以及金融诈骗犯罪所得的资金及其产生的收益的真实来源与性质,从而采用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财产转换成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方式,并透过转账或其他结算途径协助资金流动、协助资金汇往境外,甚至采取其他手段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及来源的行为。
然而,银行提现遭到拒绝的原因可能包括银行对于提取现金额度有所限制,亦或是由于取款人身份信息与银行记录不符等因素所致,这些情况均不符合洗钱罪的构成要素。洗钱罪的核心在于行为人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收益却仍进行掩饰、隐瞒的行为,而银行提现遭到拒绝往往源于银行的业务规定或客户个人信息方面的问题,与对犯罪所得的掩饰和隐瞒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1、在司法程序中,取保候审本身并不会留下任何形式的案底记录。
然而在特殊情况下,若经过法院依照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判决,则会产生案底记录。
此外,即便未曾进行判决,仅因拘留而产生的拘留证明以及释放证明也将被计入个人档案之中。
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在此阶段尚无法确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是否存在犯罪行为,因此无法对其进行定罪处罚,自然也就不会留下案底记录。
2、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公安机关有权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四)在羁押期限届满时,案件仍未审理完毕,需要继续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的。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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