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制度中包含了两种不同类型,分别为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
其中,刑事拘留乃是公安机关及人民检察院针对现行犯罪人员或重大嫌疑人在紧急状况之下,对其实施的暂时性剥夺其人身自由权利的一项强制性措施。
至于行政拘留,则主要指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的一种短期剥夺其人身自由的惩罚,且期限通常不超过二十天。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二、拘留有几种
关于拘留方面,我们可以将其细化为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以及刑事拘留三大类别。以下便是详细介绍:
首先,行政拘留是对违反相关法规制度的轻微违法行为实施最为严格的惩戒措施之一,作为一项行政处罚手段显得尤为重要。行政拘留的最长时长为15天,到期即可获得释放。该项拘留处理由公安机关进行决策和执行,对于拘留结果有异议者,他们有权发起行政复议以及行政诉讼程序;
其次,司法拘留则是人民法院对于那些在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过程中,对正常执法程序产生了严重妨碍影响者采取的一项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性措施,以维护司法正义;
最后,对于刑事拘留,它是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在调查刑事案件过程中,针对当前犯罪嫌疑人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实施的临时性的刑事控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