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保险公司在理赔过程中出现的不予理赔或者理赔结果不公正的情况,当事人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
然而,倘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那么相关当事人便有权选择向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及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等机构进行申诉,或者直接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第一百五十七条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与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其他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建立监督管理信息共享机制。
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职责,进行监督检查、调查时,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配合。
二、车保险有哪些
汽车保险的种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交通强制保险;
2.车辆本身损失险;
3.车上人员责任险;
4.防盗装置损失保险;
5.玻璃无其他外力因素独自破碎险种;
6.自然原因引发的车辆燃烧损失险种;
7.应对突发情况引发的车辆涉水责任险种;
8.针对车辆表面轻微擦痕的投保责任险种;
9.对驾乘人员提供保障的责任险种;
10.乘客险;
11.单一轮胎因意外导致损坏需要修理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2.玻璃被外力因素损坏时需要修复时,对应的保险责任险种;
13.面临各种自然灾害风险时的理赔责任险种。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国家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至依照规定投保后,并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二倍罚款。依照前款缴纳的罚款全部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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