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病保险公司不赔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排除不予理赔情形,其中涉及患有以下各症候群体(1)者为各类器官或组织的移植供体;
(2)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及骨移植以及骨髓移植之外的所有器官或组织的移植操作所引发的病症;
(3)近视眼矫治手术;
(4)以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营养疗法、磁疗等为代表的辅助性治疗手段;
(5)针对各种不育(孕)症及性功能障碍的诊断与治疗项目;
(6)各种具有科研性质或者临床验证性质的诊断与治疗项目。
值得关注的是,并非所有男科疾病均可纳入医保报销范畴,如性病、不孕不育等特殊情况往往无法获得报销。具体能否报销仍需依据疾病种类进行判断。
至于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报销范围主要涵盖参保人在统筹期间因病在指定医院住院治疗过程中所产生的药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等符合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部分(即有效医药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二、哪些病不能收监
法院作出裁决且裁决立即生效之后,亦存在着无需投入监禁的情形:
1.被判定为患有精神疾病之人或感染了突发性传染性病症者。
2.此外,若犯人患有其他主要疾病,其在拘留期间可能遭遇生命安全威胁,以致生活无法自理。然而对于罪行极其恶劣,倘若不对其进行管制将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威胁的犯人,此种情况不在赦免范围之内。3.孕妇和正在哺乳期内,自己尚不足一岁的婴儿的母亲。
然而,究竟何谓严重疾病,以及何为罪行极其恶劣,这些规定均显得含糊不清。拘留所婉言谢绝接收病情较为严重的犯人,自然也是出于对潜在风险的顾虑。实际上,对病情较重的犯人的监管工作,无疑需要消耗巨大的人力、物资及财政资源。
《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
(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
(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
(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