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计件收费方式代理的非财产性质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范围为法院审理过程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具体收费金额从人民币30,000元起至120,000元止。
2、对于涉及财产权益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将依据诉讼标的额的大小,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加收费:在诉讼标的额低于或等于100,000元(包含100,000元)的情况下,收费比例设定为8%-12%,若实际收费不足人民币3,000元,则可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当诉讼标的额介于100,000元至10,000,000元之间(包含10,000,000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5%-7%;当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0,000元但未达到100,000,000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3%-5%;而当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00,000元且达到1,000,000,000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1%-3%;
最后,当诉讼标的额超过1,000,000,000元时,收费比例设定为0.5%-1%。
3、对于计时收费方式代理的民事诉讼案件及相关申诉事项,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元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二、北京市刑事案件收费标准
关于律师服务费用标准问题,需要明确指出的是,国家并未就此实行全国性的统一定价政策,然而,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政法委及其属下的机关单位,乃至地方性的律师协会都出台过各自管辖范围内的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的具体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收费指导价仅仅起到一种参考和提示的作用,而最终的收费数额则由律师与委托方通过交流与协商共同决定,主要包括按工作量收费、按照标的金额的百分比收费以及采用计时时长收费等形式。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依据《价格法》和《律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和获准执业的律师,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收费行为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