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喝了酒跟朋友打起来算寻衅滋事罪吗
若是在公众场所因饮酒过量而引发纷争进而与他人产生肢体冲突,这便极有可能被认定为犯罪行为中的寻衅滋事罪,然而,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例如是否存在事先策划、是否对社会公共秩序造成了严重扰乱等等。若仅仅是普通的打斗行为,那么其所涉及到的范围或许就会缩小至治安违法层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二、喝了酒什么时候能开车
众所周知,在饮用酒精饮料之后,我们不应该驾车上路。在此方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1条规定,如果一个人在饮用酒精饮料后驾车上路,将面临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以及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的严厉惩罚。如果此类行为已经受过处罚而再犯,那么将可能遭受更加严重的惩罚,包括十天以下的行政拘留以及再次罚款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同时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吊销。
同样,对于那些喝得酩酊大醉并开车上路的人来说,他们将会被行政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清醒状态,然后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接受依法对其进行的刑事责任追究。在此种情况下,被吊销驾照的个人五年之内都无法重获机动车驾驶证。
另外,如果饮酒者驾驶的是营运机动车,那么他们将会受到比上述更严厉的惩罚,如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罚款五千元起,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并且在接下来的五年间都无法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他们的行为极其恶劣,产生了巨大的交通事故,甚至造成了人员伤亡,那么他们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机动车驾驶证也会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终生无法重获。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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